《法稅追追追》行政救濟到底保官還是保民?

 

部分司法人員「知法犯法」,荼毒百姓,黑白通吃的弊病。檢調單位為求迅速破案,會使些手段如威脅利誘、恐嚇、辱罵等方式,並且在「非自由意志」下取得自白書,彷彿又回到威權白色恐怖時代,令人餘悸猶存。不曉得是否也是政治力的介入,或是被一些玩「法」的檢察官濫權起訴所致。而台灣「人權立國」的主張,百姓真的希望最具權威的執法者更要尊重「人權」,以自己的專業素養,運用智慧來辦案。

太極門假案已是「時空移轉」、「司法空轉」29年的案件了!在國際上,各國的宗教界領袖、人權領袖、愛與和平領袖及許多國家元首,已在許多相關人權、宗教的會議上也呼籲,要正視這件假案!並請台灣當局儘早撤銷這張不正義的稅單,還太極門清白。否則繼續傳揚下去,會變成全球皆知的凌虐人權的案件;在國際間,更讓人懷疑,台灣真的是民主、法治輿人權的國家嗎?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

112年政府待強制執行共1405萬件欠費、欠稅案,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人民勝訴的機會微乎其微,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誤導國稅局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臺灣的行政救濟制度是否能為人民申冤?「古有登聞鼓,今有萬年稅單!」指出人民就稅案提起訴願,必須先繳納稅額的1/3或提供相當擔保,才不致被移送強制執行,不禁讓人聯想起北宋時期的「登聞鼓」,擊鼓申冤前竟須受二十大板的荒謬,如今設定如此高的訴願門檻,我國行政救濟到底是在保護人民的權益,還是維護政府機關的行政權?應該依照歐美固定規費如60美金來申請,而非可能要繳交稅額1/3,高達數百千萬的行政救濟,人民如何負擔得起呢?
 

廣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