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展現台灣人權保護 恢復台灣是民主燈塔崇高形象

 

「法税228」案件,是侯寬仁檢察官可以沒有證據,沒有事實就憑空抓出二本存摺,在刑事說是詐欺、到了民事又說是欠稅,又怕沒人理他,更怕法官駁回,這位檢察官超出自己的職權範圍,使出了十八般武藝違法辦案,如洩漏不是事實的案情給媒體大力報導、要斷水斷電、要封館、騙說登記自救會可拿到錢而組織沒有被害人的自救會、用眼神就能斷案、說養小鬼、要再抓200人,天天開記者會恐嚇真正的被害人、查封凍結當事人所有財產、限制出境、幾乎是無限期的羈押當事人。

侯寬仁幾乎所有的濫招都拿出來用了,那有講什麼憲法、法律、人權等等!最後不知所云的寫出變成全世界笑話的起訴書,而這位不可一世的檢察官到這時候尷尬了,沒有證據如何提告,侯寬仁一不做二不休,就先把起訴書寫好了,隔天再去問被告有沒有養小鬼,當然沒有,再隔天,侯寬仁又帶著大批人馬到各館搜索養小鬼的證據,結果最後只搜到一把桃木劍就算數了,又是一則天大的笑話,雖是令人啼笑皆非,但是侯寬仁卻抓著公權力惡意修理人民,讓27年後的今天淪為全球皆知迫害人權的笑柄!

109年時,太極門修行聖地被行政執行署拍賣,國稅局作價承受收歸國有時,前立委康世儒及其他民意代表都站出來聲援:「國稅局要把這塊土地收歸國有,我非常清楚地要告訴所有官員,這不是錢的問題,也不是土地的問題。」「問題是公理跟正義,大家都是為了公理正義在爭,這才是他們的精神所在。」並認為,解鈴還須繫鈴人,繫鈴的卻把結越綁越緊,對政府單位都不好,以後會受後人唾棄。所以這個結要趕快鬆綁解開,不要再掩飾過去的錯誤,如果能勇於承認錯誤,大家都會佩服你。我們常在教育下一代,結果我們自己都做不到,我們憑什麼能教育下一代?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表示:人活著是靠信念、信仰,宗教信仰是人的立命,宗教是亙古以來先於國家而存在,世界人權宣言第18條、我國憲法第13條都明文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攸關人類內在性靈,本就不該太受公權力干涉。他指出,太極門是當年宗教掃黑的受害人,是侯寬仁檢察官見獵心喜所做出的荒唐行為,後來刑事三審判決已無罪、無欠稅確定,行政機關已對80、82-85年度與敬師禮相關課稅處分更正為零,同樣課稅基礎,但國稅局竟針對81年度對太極門課稅重罰,並移送行政執行署將太極門修行聖地收歸國有,侵害人民信仰自由,官員如此執法的荒謬性,真是令人不敢苟同!

鄭重呼籲政府拿出良心,有犯錯的官員要勇於認錯,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政府立即平反太極門案,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展現台灣的人權保護不是說一套做一套,恢復台灣是民主燈塔的崇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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