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信仰自由與維護人性尊嚴之道」國際論壇超過二十位專家學者與談。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推計課稅前提是課稅的基礎事實存在,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已判決太極門是氣功武術修行門派,不是補習班,因此81年度稅案是一個有問題的判決,而這個課稅的基礎事實是不存在的,如果就一個不存在的事實而逕行推計,並且產生的錯誤判決,在事後仍然沒有經過適當的恢復,就是人民要平復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了!因此行政執行署、國有財產署及國稅局後續的這些作為是站在不法的基礎上,他們所做的承受及移轉證書,以及接收為國有財產,這些過程應該要做法律的解釋。
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太極門案件有新事實、新事證請求救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但不採並且不講理由,這就是典型敗訴法院的做法。審判長劉錫賢過去針對太極門案件曾經審理判決過,無論何種訴訟,參與前審的裁判就要迴避,這是應迴避。法官應迴避未迴避,這個判決就是絕對違法,一定要被撤銷!
追求公義捍衛人權 全民一起監督政府
太平洋日報社長張寶樂:國家犯錯,大家可以極力聲討,要求把它糾正。信仰就是生命有價值、有意義的能量,了解正義與是非,錯了要悔改,對了要堅持;追求公義,維護尊嚴。
白色恐怖受害者陳欽生:1971年(民國60年)因假案被調查局逮捕,經歷殘酷的刑求和不公正的審判,被判12年有期徒刑。現今太極門案是冤假錯案,國稅局和司法機構濫用權力,對太極門進行不公正的課稅和判決。希望利用自己的故事喚醒年輕人,同時也在各場合講述太極門案件,任何國家和領導人都應該把人權放在心中,避免不公和暴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