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學者:太極門假案是窺見臺灣整體人權景況的明鏡

今年《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報告再度直指臺灣數十年來根深蒂固的體制沉痾,國內外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持續關注,比喻太極門假案是一面得以窺見臺灣整體人權景況的明鏡。7月13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近30個民團,於臺大應力館舉辦太極門人權案件平反十九周年論壇––「落實人權保障與法稅改革的關鍵時刻––以太極門人權案件為例」(上午場下午場),專家學者指出,從法、理、情看太極門假案,行政機關於法、理、情都站不住腳,不能再容許國家以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應依法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以與全世界民主法治與人權價值接軌。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回顧這60年,遭受30年的法難考驗,因深感蒼生之苦、不忍他人受相同苦難,讓太極門師徒選擇以同理和行動,堅持走到今日!司法在2007年7月13日還我師徒清白,『 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然因國家行政程序上的僵化,拒絕修正錯誤,而將太極門道場預定地收歸國有,這不只是對太極門師徒的傷害,更是對法治精神與天賦人權的公然欺凌。」

新興宗教研究中心創辦人暨理事長/《寒冬》雜誌總編輯Dr. Massimo Introvigne特別錄製影片指出,太極門案絕非單純的稅務糾紛,而是一面得以窺見這座島嶼整體人權景況的明鏡。它揭露了審查程序本應正視的深層結構性問題,以及未能將《兩公約》一以貫之地落實於所有訴訟領域之中。Massimo表示,今(2026)年《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影子報告直指臺灣數十年來根深蒂固的體制沉痾:被武器化的稅務手段、失靈的救濟機制、對涉嫌欠稅者實施的不符比例原則限制出境處分、針對心靈修行團體的行政歧視,以及在行政法院中幾近奢求的正義。其中,已歷時三十載的太極門案,更被反覆援引為這類系統性潰敗的典型案例。然而,國際專家最終提出的《結論性意見》,卻僅回應了上述關切的冰山一角,公民社會所提出的更廣泛訴求,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得到回應。

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袁從楨律師表示,良心是一切美德的核心。他提到曾接觸一位書記官處理執行案件時,不是照例扣薪三分之一,而是擔心當事人扣薪後無法生活,流露悲憫之心,他認為真正指導人的行為,不是法律,而是良知,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絜矩之道」。他常告訴學生,不偷竊、不詐欺,不應只是因為法律,而是能體會別人的痛苦,不把自己的痛苦加諸他人。法官審判的關鍵不是制度或改革,而是心靈品質,應保持清醒的良知、溫柔的仁心,是不是害怕冤枉人,遇到怕冤枉人的法官,再困難的制度也能把案子審好,不在乎冤枉人的法官,再好的制度也沒有用。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國家一定要按照法律才可以課稅,如果沒有課稅之客觀事實存在 ,就不可以課稅,否則就是違法課稅。太極門假案,檢察官不懂稅卻硬說要課稅,刑案三審判決無罪、無稅確定,沒有課稅的事實存在,稅捐機關不調查還繼續課稅,令人懷疑臺灣是不是真的有民主法治?不管是從《憲法》、《刑法》或信仰的角度來看,太極門民國81年度的稅單都是違法的,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規定是無效的行政處分。在民主法治國家,每個人都可以主張它是無效並請求救濟。行政機關做錯了就應該撤銷,而且法律並未規定撤銷的期限,也沒有說判決確定就不能改,他期待行政機關對此案做出合理的處置。

會計師/前立法委員羅淑蕾表示,太極門假案無疑是稅務界的醜聞,當年開立不法稅單的稅務員,乃至始作俑者侯寬仁檢察官,不僅未受到任何的懲處,後者反而升官,顯示制度出了問題。現行制度對違法開單沒有責任,造成錯誤稅單不斷。更令人詬病的是,行政執行署形同國家體制下的合法討債公司,尤其最不合理的是,「抗告不影響執行」,即便人民抗告,提起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署照常執行、查封人民的財產,即使行政救濟贏了,公司也倒了。多年來行政機關於法、理、情都站不住腳,相關機關明知錯誤卻不敢改正,她期待有勇於承擔的政府真正糾正錯誤,還給太極門公平正義。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表示,臺灣應與國際同步,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基於「相同事物本質應為相同處理」,本質都是屬於敬師禮,太極門民國80到85年稅案,唯獨81年被認為需要課稅,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與行政自我拘束原則,本質上就是違法的行政處分。民主國家應具備反省、修正的義務,就算超過了常規法定救濟期間,民國81年的違法行政處分,還是要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予以撤銷,以與全世界民主法治與人權價值接軌。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臺教授連福隆表示,德國《憲法》法院有七大稅收原則,第一是法治國原則,國家所有的公權力都是來自人民的授權,一切行政都要保護基本人權。第二是人性尊嚴不可侵犯,假如國家對人民徵收的稅額超過他的生存權,就是掐著人民的脖子要他死,是抄家滅族,所以在沒收人民財產已經威脅到其生存權時,財產的一半就是屋頂。但是臺灣行政執行署執行人民卻沒有屋頂,超過100倍都有。以太極門假案來說,行政機關說其中59年不是補習班,卻有1年是,因此行政執行署沒收了人民的土地,這是國家自我矛盾。他認為法稅改革是天命,絕對要走下去,必然會成功,不能再容許國家以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表示,稅捐稽徵機關必須依法定租稅構成要件核課稅捐,以虛擬收入(無收入對象及金流證據的捏造收入)核定課稅,是最嚴重的行政迫害,訛詐人民財產。他出具財政部民國93年9月29日台財訴字第09313512360號函,上面清楚說明稅單須由國稅局依職權、職能審查核定,調查局或警察機關並無核定租稅要件的權限。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而無經濟行為與應稅所得,亦早經教育部認定非補習班,國稅局當年未經調查,即直接依照檢察官的違法起訴書違法課稅,不但罔顧查審同仁清譽,違法課稅在前,更隱匿矯正其違法核課之函示在後,違反《行政程序法》第8條信賴保護原則,依同法第111條第2-7款中的任何一款,稅單都是自始無效,應依第117條規定撤銷原處分。

【記者蔣台榮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