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者質疑為何縱容流氓官僚迫害信仰自由28年?
消防署危害性化學品災害搶救諮詢專家劉明哲博士在綜合座談時提問,太極門人權迫害案窮盡了很多方法,但是仍然持續受害進入第28年,在國際的角度可以用什麼方式讓政府更重視?
被公認為世界上最具權威的宗教社會學者艾琳.巴克,在學術界享有極高聲譽,2000年獲得大英帝國勳章(OBE),2020年獲得八十多年歷史的「美國宗教社會學學會」頒贈終身成就獎。她表示,從國際的標準來看,聯合國人權宣言、兩公約,都應該要給人民信仰尊重,她無法理解為什麼台灣一個民主國家,28年來不能把太極門案件解決好?並覺得浪費28年實在是一點必要都沒有,希望能夠用一個很簡單的方法,把這個案件解決。也質疑為什麼台灣會縱容這些流氓官僚迫害信仰自由,迫害人權,卻無法可管?
《寒冬》雜誌總編輯Massimo Introvigne也回覆提問提出三點表示,一.既然法院判決錯了(81年度),要參考前面有利的證據,去修改法院的判決。二.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去解決,這在歐洲都有一些例子,但是顯然台灣都沒有採取這個。三.政治解決,把土地還給太極門。
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蔡靜玫認為平反太極門案是法稅人權邁向改革很重要的一個里程碑,提問:「我們寫了非常多的陳情書,總統府、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要怎麼做,政府才會正視願意去解決這個問題?」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表示,這是一個法律問題,摻雜了更複雜的政治問題在裡頭,所以要兩者並行。新的國家元首選出來之後,希望在總統府組成一個臨時委員會,由這個委員會來裁決,當然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很重要。這牽扯到整個太極門成千上萬的子弟,包括已經往生的也有,相信國家當選的人一定有他的氣度,做一個合理的解決。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 矯正公權力錯誤無時效限制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表示,德國的行政法院稅務案件的勝訴率達到40%,將近一半判人民勝訴,可是在台灣,各庭之間、各個法官差異非常大,勝訴率頂多到十幾,最近這一兩年又降下來,可見整個法官審判的文化,沒有很一致性站在維護人權的立場。太極門案件,並不是沒有救濟的途徑,在於法官有沒有勇氣,願意去詳查細審證據跟法理,有利人民就勇敢的幫人民平反。太極門案件怎麼救濟?林文舟建議:一.再審;二.申請行政程序重開;三.申請退稅;四.行政機關也可依職權撤銷,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沒有時效的限制。
助理教授魏賜聰從太極門案件評論各憲政機關如何失職失能。他表示,雖然學者專家一再呼籲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117條等就可以矯正錯誤,撤銷違法稅單,但始終看不到一位有擔當的官員出來解決;政府不認錯自動平反,是對自命公平正義的執政者最大的諷刺。28年來太極門師徒向政府各機關陳情達2,200次以上,向總統府陳情都沒得到直接處理,都是一紙公文給行政院,行政院轉財政部,再轉給國稅局回文,哪有找最原始犯錯的人來做解釋,天底下有這種東西?其他憲政機關等單位對國稅局也無可奈何,完全無法發揮監督、制衡的力量,失職又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