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35)-宗教家剖析:侯寬仁為何以養小鬼名義起訴?

荒謬,但這項指控是歧視的歷史和古老傳統的一部分。

1997年4月16日,一個民主國家的檢察官(當時以偵辦電玩弊案聲名大噪)公布了太極門案的起訴書,指控他們「養小鬼」。

侯知道他有可能成為國家乃至國際笑柄的危險,在起訴書公布後的第二天,4月17日,他派出調查員拿著空水果箱,搜查太極門道館,並沒收一把桃木劍要當作證據。侯在4月17日下午才問洪是否養小鬼。洪博士否認了。侯寬仁先提起訴訟,再尋找證據,最後訊問被告,完全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的作法。

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研究員Wu Junqing發表了有關邪教概念的歷史研究,隨著明朝將邪教成為法律概念,清朝延續,也影響了台灣。透過指責洪博士和太極門「養小鬼」,侯使用了百年歷史的言論,並操縱媒體來支持自己侵犯人權的行為,造就維護正義的假象。

侯寬仁意識到,他對洪博士提出欺詐的指控,終將無法成立。所以同時起訴逃漏稅,並爭取國稅局的幫助。

 

國際人權律師:太極門案可做為教材

靈修團體的「受害者」協會有些可能是假的,對於這些主張應該抱持謹慎的態度,太極門案可以作為這個領域的一個教材。

人權律師、歐洲信仰自由聯合會Alessandro Amicarelli指出,媒體往往對心靈運動的「受害者」的任何主張都信以為真。畢竟,「受害者」比心靈運動有正面經歷的成員更具新聞價值。

監察院調查侯寬仁在偵辦太極門案時,明確指出其涉及違法作為,建議要懲處。這些違法作為包括涉嫌於1996年鼓動有心人士成立虛假的「自救會」。

隨著案件的進行,檢察官試圖用所謂的自救會來支持他的起訴,經監察院及法院調查,發現名單上有重複的名字,有已故的人,或者在意識到該自救會的欺詐性質後就退出了。

自救會會長蔡長彬,自稱被太極門詐騙了3000萬元。 2001年7月20日,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詢問時,他承認自己的說法是編造的。

副會長曾碧雲女士,她在2001年9月19日當庭承認,她以兩個兒子和其他19位親友冒充太極門弟子,聲稱受害,索賠300多萬元。她甚至還偽造不知情者的假印章,蓋在用來起訴太極門弟子的文件上。

自稱自救會代理人的屈惠英在2000年11月21日的庭審中,將在場的太極門弟子打傷。她因此被判處20天有期徒刑。

2002年6月5日在法庭上,也揭露了該自救會蔡佳龍的謊言,他曾向各機關寫黑函投訴,謊稱自己被太極門詐騙數十萬元,經法官細問,始承認沒有付過一毛錢給太極門。

侯寬仁也承認對於自救會名單是否屬實未盡查證之職責。將此名單做為提起公訴的依據,根本不符證據法則,此監察院報告更加證明檢察官偵查作為草率、謬誤之處甚多。

美國人權律師Kenneth Jacobsen 稱太極門案是稅務和宗教自由領域侵犯人權的最特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