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趙子榮是太極門案件一審的審判長,他表示太極門冤案發生到現在已經二十幾年了,對一般老百姓來說是很漫長的過程,過程的辛苦只有真正經歷過的人才知道。做任何事須憑自己的良心及愛心,每個人都擁有信仰宗教與集會結社的自由,可是檢察官沒有考慮到這層面,把太極門案辦得沸沸揚揚,當時媒體也被檢察官困惑就加以報導。一審判決宗旨只有一個,就是人性尊嚴中的宗教、信仰與思想自由,稅法也應該要重視,一、二、三審判決都認定是贈與性質,就不應該解釋成補習班。
從太極門案一路看來,可以了解國家整個司法制度真的需要改革。現行的國家司法制度對不起人民,因為只要判決人民無罪,檢察官一定會上訴,就有分數,卻不會有責任;而人民卻要花很多時間精力在司法上,這是國家司法制度要檢討的。從太極門案也可看到台灣司改並沒有對症下藥,問題在於提出的司改議題沒有真正符合人民需求,要如何跳脫法官的本位主義思考,進入到人民的思想裡面,才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但從另一個正面思考角度看太極門案,看到這個案件可以改善很多台灣人所沒有享受到的租稅人權。
一張錯誤的稅單,稅災戶要付出多少汗與淚?
太極門案24年 整肅五部曲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暨前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表示,太極門案24年,就是在驗證台灣的法治是否步入正軌?在歐洲有哲學、有邏輯學、有理性、有本體論,可是在台灣,官大學問大,官大就對了,執法也不看證據,就胡亂地整人家。24年整到現在,第一波是1996年1219宗教掃黑,其實是抹黑;1997年開始假稅單的整肅,整個財政部介入其中;第三波進入行政法院,出現枉法裁判及應迴避不迴避的法官;第四波整肅進入執行署違法拍賣、強奪民產;第五波進入919竹北黃媽媽事件!這些人像病毒一樣在傳染,以為公權力在身就可以為非作歹,可以製造假的東西來害人。嚴格來講他們都欠缺人性尊嚴,欠缺民主、欠缺法治。
越來越多人民有民主、法治、證據及正義概念,台灣就會有真的民主、真的法治。太極門透過在街頭舉牌、發傳單做出法治教育,是台大法律系做不到的事情,值得鼓勵。對於否定人權,挑釁人權,藐視人性尊嚴的政府犯罪加害人,對於執法者不依據法律行政,做出假案整肅迫害的人,只有揪出來、指出來,讓他們面對陽光、面對法律,才能避免更多人被害,才能真的讓人民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