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培瑩/分析師(大台北)
財長張盛和24日表示,明年試辦免發扣繳憑單陸續不寄扣繳憑單,不僅能節省紙或郵費等成本、提升競爭力,民眾也不需要小心保存;以上一席官話,只是財長自我感覺良好而己!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永然律師在2012「台灣國際人權兩公約總體檢」圓桌論壇中表示,10 月 6 日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沒想到卻變成行政機關處理很多事情的擋箭牌。如果一名訴願的代理人,沒有閱覽全部的卷宗,如何能夠正確顯示攻擊方面的權力?憲法第 16 條規定訴願訴訟之權,也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很明白規定。行政與司法等機關,動輒以涉及個人資料不便提供,或者把資料去識別化,難以辨別,著實讓人權大幅退步啊!
人民有實際文件資料並誠實納稅之下,稅官都還能造就400萬件的欠稅欠費案,而且財政部99年公佈資料顯示,人民對財政部提起訴願而敗訴約84%,人民對財政部的行政訴訟敗訴率更高達89.84%,人民是一路敗到底呀! 「賦稅人權」簡直蕩然無存!
試想,人民無支字片語,加上人權大幅退步之下,一旦收到財政部開出違法稅單時,人民只能乖乖去繳稅,至於面對這些霸淩「賦稅人權」的財政部及行政法院,人民只能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