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1/22 文/莫桑/精算師
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每一天我們國家的財政,正面臨被掏空的日子,你不能不知道,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錯誤的決策及燒錢的真相。張盛和還曾被網友爆料,在台北市國稅局局長任內,曾為了稅收績效,竟用立可白塗掉公文書日期,偽造文書,並強行拍賣被害人資產,後經被害人在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事跡敗露,才主動用「退稅」名義退還被害人,但是那筆金額被害人也已經無法買回原來的資產了。這樣的「政績」讓前衛生署署長楊志良直指張盛和是「史上最爛敗家部長」。請問拿著9000多條解釋函令,逼迫百姓走投無路,也算合法嗎?
政府應深入了解國內司法判決的定罪率不到五成的事實,只因有些檢察官是不知、不懂、還是不願尊重人權來辦案,這樣的檢察官實在有違全民的託付,不知上位者能想像百姓的遭遇嗎?能推舉定罪率最高、冤賠金最少的檢察官,一定是很有人權觀的,既然有擇優,就有劣,更要淘汰那些定罪最低、冤賠金最高的檢察官。侯寬仁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再加上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卻還能繼續升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繼續危害百姓呢?真是一人之過禍害全國,一人之錯殃及全球。
美國憲法第五條修正案規定:「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為而兩次遭受生命或身體的危害。」既然一、二審的法律審判程序已證明被告確實無罪,被告是人,不能一再無端受司法折磨,這就是著名的禁止二重審判的危險。希望藉著此案喚起檢察官的思考,雖然檢察官只要達到50%可能有罪的門檻就可以起訴,但本該有相當程度懷疑才起訴,不是像這樣直接把人起訴,最後調查老半天,證據力相當薄弱,證據根本沒有價值就去認定人家的罪,最後就算判決無罪,「對當事人來說也是無法承受的重」。
台灣敗訴法院世上罕見!台灣行政法院稅務訴訟人民勝訴機會僅1.6%,學者發現行政法院法官的判決多抄襲行政機關的答辯,相似度高達99%甚至100%。有法稅照妖鏡之稱的太極門案即為最典型案例,政府強行徵收不應徵收的稅款,將太極門修行預定地違法拍賣,強行收歸國有,28年來九度被國際NGO團體提交到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是受到國際矚目重大侵犯人權案例。評析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22號判決,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認為,服膺造假的假面法庭是國恥,人民對於國家公權力要有抵抗權,有抵抗才有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