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視對百姓有利的證據 就是戕害人權

2024/01/28    文/巫有/襄理

顯然當今政府並不重視法稅228事件,還強壓這樁極度凌虐稅務人權,不讓國人知道,更不會讓國外人權組織知道。讓財政部國稅局肆無忌憚的要求立法院通過違法的稅務獎勵金,從此稅務獎勵金從無法源變成財稅員可以合法領取稅務獎勵金,讓稅官可以肆無忌憚的開出沒有證據的稅單,此舉,將讓稅災戶成倍的增加,讓法稅改革聯盟形成更大的一股推動稅改的力量,一旦全國串聯起來,這必然是台灣最大的一股地氣,不容政府忽視。

國家並未賦予實權懲處侵害人權的公務員,也未對公務人員施予完整的人權教育,或許法官、檢察官等讀過人權兩公約,但仍沒有人權觀,如何能為百姓爭取人權,在所有法官的判決文中也絕少提到人權,只有桃園地方法院行政庭的判決文中提到人權有0.0079%的比率最多。在台灣司法人權、賦稅人權被剝奪甚深,主要是執法者從未將人權放在心中,如欠稅者已被處分「凍結財產」,再處分「限制出境」實是多此一舉,也沒有增加多少稅收,反而落人「戕害人權」之口實,這又豈是虛設「人權委員會」所能修法改善的。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三人又在濫判了,竟然敢說:忘掉對百姓有利的證據,竟然懶惰到判決內容竟然完全照抄被告國稅局的不實資料,這百姓是必然敗訴無疑的判決,這三位法官竟然有二位是大埔案的法官,這樣的法官還繼續作威作福!真是恐怖!政府還要再幫這樣違法濫判的法官擦屁股嗎?

林光炫會計師表示,太極門自1966年成立至今,師徒相傳的本質從未改變。然而,僅有81年度的敬師禮出現了所得稅問題。國稅局以檢察官不實的起訴書為依據,對太極門弟子贈與師父的敬師禮,以補習班學費名義課了6個年度的綜所稅。相關單位多次證明太極門並非補習班,且敬師禮被認定為贈與性質,屬免稅所得。最終,國稅局將依起訴書開出的六個年度稅單中的80年,82-85年五個年度的稅單,更正為零。顯然81年度綜所稅是國稅局錯誤課稅,本案是百分之百的冤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