挹注長照財源 遺贈稅法、菸酒稅法草案通過

日前已通過的長照法修正草案,將菸酒稅以及遺贈稅列為長照經費來源,相關草案由財政部擬定後,行政院會今(20日)天通過遺贈稅法及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送至立法院審議,遺贈稅由單一稅率改為三級累進稅率,菸酒稅由每公斤/每千支稅收590元調漲至1590元,使長照財源更為充裕。

此修正草案為了因應社會公平原則,並且配合長照法財源挹注,遺贈稅由偏低的單一稅率10%,改為三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15%、20%,並訂定各稅率對應之金額,同時還修正了部分歧視性用語,將「殘障」改為「身心障礙」。菸酒稅部分,除了增加長照財源外,也為了抑制菸品消費,而調增菸品稅捐,每公斤/每千支增加1千元稅額,也就是每包菸調高20元,菸酒稅登記、稽徵、免稅、退稅事宜將由財政部訂定。此外,將用於長照服務支出的遺贈稅、菸酒稅法增稅額,並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