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擬修法手機視訊監控被告

為防止重罪被告審判期間逃亡,司法院蔡彩貞刑事廳長於記者會表示,將增修《刑事訴訟法》,增訂羈押替代方案,利用手機等行動裝置搭配google或line等通訊軟體,實施定位追蹤和視訊監控被告行蹤。明日將舉辦公聽會,邀請各機關代表和專家學者共同討論並蒐集意見。

蔡彩貞說,公聽會將於20日召開,討論的議題包括偵查中的羈押程序,是否應採強制辯護制度?為防止未受羈押的被告逃亡,明定法官或檢察官,得命採取適當科技設備監控、居家監禁、禁止處分特定財產與申辦特定文件等。另亦將羈押被告是否明定應為抗告法院自為裁定之議題納入公聽會討論。

司法院亦考慮同時修法,將要求被告未經法院或檢察官許可,不得離開住居所或一定區域,禁止被告申請護照或旅行文件,且未經院檢同意,被告不得處分特定財產等,均列入刑訴法第116條之2的防逃修正草案。【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