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政府落實捍衛「7休1」的勞工權益沒有改變

2日11家媒體業者代表到行政院抗議,批評政府只聽資方說法,質疑行政院「一例一休」、「7休1」的政策轉彎,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在記者會表示,政府在維護勞工休假權益上沒有轉彎,各界解讀「大眾運輸、媒體、旅遊」等三個行業將全面排除於「7休1」的政策之外是誤解,而是指特定行業裡的特殊需求,例如旅遊業當中的導遊、媒體業當中的出國採訪記者、交通運輸業當中的配合連續假期執行交通疏運的大眾運輸勞工等。

童振源表示,這不是新政策,目前政策回歸勞基法第36條,條文內容「勞工每7天中至少應有一天休息,做為例假」,但在法律上解釋此條文仍有模糊的地方,因此勞動部將於2個月內研擬公布裁量基準,與上述3種特殊工作型態相關主管機關與行業溝通了解,在維護勞工健康前提之下,能給予連續工作天數的彈性安排,除了上述3種特殊情況之外,是否還會納入其他特殊產業,例如零售業之特賣會勞工等,童振源表示,由勞動部開會檢討後一起對外說明。

1986年時內政部曾對勞基法第36條「7天中應有1天例假」的規定做出函釋,假期可放在7天週期的頭尾,意即兩個週期的例假分別放在頭尾,中間可連續上班12天仍不違法,勞動部在今年6月宣布將於8月廢止此函釋,將對連續上班7天之雇主開罰,此舉引發媒體、客運業者反彈,恐將影響9月連假之交通疏運,勞動部表示,雖然回歸《勞動基準法》母法,但母法並未明確規定2個例假日之間應間隔6個工作日,因此勞動部將於2個月內蒐集各界意見研討,屆時發布完整解釋性裁量基準,以維護勞工7天工作休息一天之權益。【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