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農曆春節將至,許多民眾會到各地年貨大街採買年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日前到台北、桃園、台中及高雄年貨大街查核,針對磅秤準確度、食品標示等進行稽查,發現有3家業者磅秤不合格,但都是「對消費者有利」;7家業者食品標示違規,當場要求改善,由衛生局追蹤查處。
消保處今(11)日表示,消保官在115年1月28日至2月9日會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各該直轄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及衛生局等相關單位,前往台北市迪化年貨大街、桃園市藝文廣場年貨大街、台中市天津年貨大街及高雄市三鳳年貨大街,針對磅秤準確度及食品標示等事項進行聯合查核。
消保處表示,在磅秤部分,本次共抽查178家磅秤,合格率為98%,其中台北市迪化年貨大街抽查78家,有2家不合格,但皆對消費者有利;桃園市藝文廣場年貨大街抽查26家,1家不合格,也是對消費者有利;另台中市天津年貨大街及高雄市三鳳年貨大街,則分別抽查21家、53家,全數合格。
食品標示方面,本次共抽查217家業者合格率為97%,在台北市迪化年貨大街抽查52家業者,有3家業者標示違規;桃園市藝文廣場年貨大街抽查50家業者,有3家業者標示違規;高雄市三鳳年貨大街抽查63家業者,有1家業者標示違規;台中市天津年貨大街抽查52家業者全部合格,需接受輔導之業者有7家,都已當場要求改善,並將由轄區衛生局進行後續追蹤。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購買年貨時,應留意業者是否使用經檢定合格並黏貼「同」字檢定合格單之磅秤進行交易,民眾若發現業者疑似偷斤減兩之情形,都可向標準局或所屬各分局檢舉,標準局將迅速派員處理。
消保處提醒,包裝食品應注意製造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淨重、食品添加物、原產地(國)、內容物、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資訊是否清楚且完整;散裝食品則應注意,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販售業者有無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避免購買來路不明食品,以維護自身權益。
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爭議,可於上班時間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進行線上申訴。
【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