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首胎年齡約31.65歲 逾3成為高齡產婦

隨著現代社會型態改變,國人普遍晚婚,晚育漸成常態,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顯示,全國女性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為31.65歲,與20年前相比增加4.26歲,而所有出生嬰兒當中,超過3成來自35歲以上的高齡產婦。對此,國民健康署呼籲,適齡生育是保障母嬰健康的重要關鍵,國人應把握黃金生育期及早規劃,若有試管嬰兒療程需要,可善用最新的人工生殖補助3.0方案。

根據美國婦產科學會(ACOG)的定義,生產年齡超過35歲即屬於高齡產婦。依內政部113年人口統計資料顯示,女性生育第一胎的平均年齡為31.65歲,與20年前的27.39歲相比增加4.26歲,且有超過3成是35歲以上產婦;另外,生育第2胎婦女,平均年齡為35歲以上者占37%,與10年前相比增加10%,應與晚婚遲育現象有關。

國民健康署指出,女性35歲後、男性40歲後,懷孕與胎兒健康風險皆顯著上升,包括流產、早產、胎兒先天缺陷及妊娠併發症等,凍卵亦無法避免高齡懷孕帶來的身體風險。為了維護母嬰健康,國民健康署呼籲國人把握女性25歲至35歲、男性40歲前的黃金生育年齡,儘早規劃生育,就算選擇凍卵也要儘早規劃生育的時機。因凍卵無法提供絕對保障,適齡生育才有最高成功率。

國健署提醒,若有規律性生活且未避孕,經過1年仍未懷孕,夫妻應盡早一起尋求專業的醫療診斷與評估。如經醫師判斷有試管嬰兒療程之需求,且夫妻一方具我國國籍,並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妻年齡未滿45歲者,可善用人工生殖補助3.0方案,至全台104家特約人工生殖機構申請試管嬰兒補助;114年11月1日起補助方案再加碼,鼓勵適齡生育,越早生補越多。【記者 王釋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