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邀地方共商《財劃法》修正錯誤 多縣市認同地方自治應回歸地方

為解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日邀請各縣市政府至行政院共商解決方法。

卓院長表示,他請與會縣市正副首長共同面對三大問題:第一,中央政府預算在新版《財劃法》規定下,將無法籌編,主因係中央4,165億元財源將撥至地方統籌分配稅款中,等於中央歲入減少4,165億元,且增加支應國防、外交、公共建設、科技預算及依法債務還本等經費,中央舉債達2,992億,如中央同時維持2,501億元一般性補助款的編列,及其他計畫型補助款,將違反公債法所定15%流量上限,因此中央無法對地方再支應相同的補助。

卓院長說,新版《財劃法》要落實地方自治精神,事權理應連同回歸地方。哪些地方自治事項該回歸地方政府自行負擔,或與中央依比例來分擔,這是第二個問題。

此外,卓院長指出,整體分配計算公式偏重人口及營業額指標,未考量人口結構差異、土地管理成本、農、林、漁、牧、工、商、土地等各種發展條件,使城鄉嚴重失衡,如何訂定一個長治久安的《財劃法》,是第三個問題。

卓院長歸納11位縣市正副首長談話重點,包括:第一,普遍認為新版《財劃法》法條存有問題、計算公式錯誤;第二,多數縣市正副首長認為須重新檢討分配;第三,普遍認為應尊重地方制度精神,將地方自治應辦事項回歸地方政府承擔,地方縣市首長希望中央清楚說明回歸地方內容;最後是普遍認為要解決上述問題,全盤檢討《財劃法》。

研商會議之11位地方正副首長包括:臺北市蔣萬安市長、新北市侯友宜市長、桃園市張善政市長、高雄市陳其邁市長、新竹縣楊文科縣長、新竹市邱臣遠代理市長、屏東縣周春米縣長、澎湖縣陳光復縣長、連江縣王忠銘縣長、金門縣李文良副縣長及基隆市邱佩琳副市長。【記者 林曉平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