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30

環境部30日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公告「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及公聽會資訊, 2030年我國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量目標在26%至30%之間,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8%加減2。配合新減碳目標,環境部也擴大應盤查登錄對象,納入約500家服務業與運輸業等中小型企業,新增對象僅需盤查登錄,無須查驗,現階段也不納入碳費徵收對象,新制明年上路,鼓勵業者深度節能。
因應2050淨零碳排, 環境部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訂定每5年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 2030年減碳新目標較原2022年發布的國家自定貢獻「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4±1%」提升為「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8±2%」。比對亞洲各國,僅次於日本的減量41%;若換算各國碳排峰值年減量計算下,我國2007年碳排峰值在2030年目標減量下,目標可減量34-38%,接近韓國的40%,僅次於日本的的46%。
配合新減碳目標,環境部將擴大應盤查登錄對象,將年排放量單一場所相當於5千公噸CO2e、全公司相當於1萬公噸CO2e之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鐵路、捷運運輸業、旅館業、大專校院;門市100家以上之連鎖便利商店業、超級市場業、電信業;營運車輛數200輛以上客貨運、醫學中心及單一場所1萬公噸CO2e中小型製造業等列入,預計新增盤查家數約500家企業。藉由擴大盤查,讓更多企業瞭解能源使用與碳排放情形之關聯,掌握高碳排來源,配合深度節能,提升減碳成效。
2032和2035年的減碳新目標(NDC3.0)會在1月23日的第3次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上提出,預計2月7日將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之後會報行政院。【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