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院受理擁槍權案件 近10年來首次

美國近年接連發生大型槍擊案,統計指出去年就有373人因此喪命,社會上一片風聲鶴唳。美國最高法院12月2日開始審理有關槍枝管控的案件,這是2008年以來最高院首次受理此相關議題,不過目前保守派法官占多數,預料裁決將會支持民眾擁槍權利。

擁槍派和槍管派的分歧自1990年代開始。民主黨的克林頓政府曾兩次推動立法槍管,均有黨內代表鄉郊市鎮的眾議員反對,後來民主黨失去兩院控制權,更未能再立法。

至2000年總統大選,民主黨仍依賴鄉郊藍領的票源,當時的副總統高爾在槍管立場上一再退讓,最後立法仍不敵全國步槍協會(NRA)攻擊落敗。

NRA之所以能大力擁護槍權,是基於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上面列明「紀律良好的民兵隊與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容侵犯」。由於美國獨立戰爭中民兵擁械對抗英軍成功建國,因此擁槍權被視為天授神聖。

最高院2008年在指標性裁決中,指出第二修正案保障個人擁槍權,並推翻一項禁槍法例。2010年最高院表示,此項裁決適用於聯邦和州的層級,之後就拒絕再審理槍管相關案件。

今年9人組成的最高院首度同意,審理紐約市以公共安全為由,制訂被全國步槍協會(NRA)反對的控槍措施。該法例禁止居民將槍械帶到除靶場及主要寓所以外的地方,NRA為此多次上訴但均告敗訴。

美國有近70%人沒有槍,亦有72% 選民認同國會應採取進一步行動遏止槍暴,兩黨大部份人均在禁止精神病患者買槍、設背景審查等槍管方案上有共識,加上NRA近年內鬥不斷,共和黨領導層亦開始轉風向,角逐民主黨總統提名的候選人亦以此打選戰,故槍管立法可謂漸現轉機。【記者 林宜然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