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8

歐盟強勢通過極具爭議的新著作權法修正案。歐洲議會26日就新著作權法案進行表決,結果348票同意,274票反對,另有36票棄權。該結果將對Google、YouTube與Facebook等網路巨擘的商業模式帶來重大衝擊。
最具爭議的法案分別是第11條和第13條。第11條規定,就刊登內容取得版權證明。批評者舉例,Google News匯集全球各媒體新聞,未來這些媒體會向Google要求付費。但支持者以為,只是提供超連結應該可以例外。
第13條則要求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的內容必須負責下架。如此一來,網路大廠必須加裝機制,過濾受著作權保護的內容。德國反改革團體抗議,認為此舉阻礙網路自由和創造力。
網際網路平台協會也表示,修正案明顯圖利音樂界和出版界的大公司,未顧及廣大群眾權益。希望當局在下個階段的協商中,能夠傾聽老百姓的聲音。谷歌強烈抨擊修法,因為新法威脅其YouTube的影片分享服務與Google News平台的商業模式。
歐盟為迎接數位時代的需求,2016年開始著手新著作權法案的修訂,但新法仍需要再送歐洲理事會批准,若順利通過將於2021年正式生效實施。【記者胡雯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