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2

行政院長賴清德12日主持「中央廉政委員會第20次委員會議」,針對法務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首次國家報告」討論案,賴清德表示,為與國際接軌,我國自105年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內法化,並訂於今年8月進行國際審查,向國內外說明我國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執行情形,此為各部會全面盤點、具體檢討反貪腐工作的執行成果,也是我國推動反貪腐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賴清德指出,為回應國人對於廉能政治的殷切期望,政府已有許多積極作為,包括106年修正施行「洗錢防制法」,強健我國洗錢防制體質;修正「公司法」、提出「財團法人法」及「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草案函送立法院審議,增進公司治理透明化,讓財團法人的運作與法制環境更加合理,並強化國際司法互助協助。
廉政機關的定位與業務執行已納入「愛護、防護、保護」三工作面向,務實檢討因制度運用或行政管理不當、福利措施瑕疵所形成的不法行為,法務部已將圖利罪由肅貪的一般性工作移至防貪任務範圍,另推動「財產申報零裁罰」,協助申報義務人按時、正確申報,保護絕大多數善良公務人員從源頭解決現行弊端,讓公務人員感受廉政機關的關懷與服務,有助各項廉政工作的推展。
賴清德在聽取報告後指出,依據「國際透明組織」公布106年清廉印象指數,台灣排名29,較105年進步2名,為近10年來最佳成績,代表我國的努力已獲國際社會肯定。他強調該報告公布後,將接受各界檢視及監督,也請各機關持續積極推動及落實各項廉政作為,期望在今年8月的國際審查,向國際社會展現我國致力反貪腐工作的努力及決心。【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