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 欠稅大戶追稅再延5年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26日通過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將針對欠稅大戶追稅期限再延5年,至111年3月止;同時,追稅門檻也調高至1000萬元。財政部長許虞哲訂下5年可追回逾50億元的目標。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稅捐稽徵法等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許虞哲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列席備詢時表示,目前欠稅老案中,超過千萬元以上欠稅大戶,人數僅占總欠稅老案的2至3成,但欠稅總金額卻占全部欠稅老案總金額的9成以上。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96年3月6日以後的欠稅新案追稅期為15年,但96年3月5日以前的欠稅老案有半數以上追稅期都未滿15年,明年就可一筆勾銷,因此提案修法。然為符合稽徵成本及追稅效益,僅針對1000萬元以上、執行期間內經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確定,以及行政執行機關核發禁止命令等三種欠稅老案,延長追稅5年至111年3月4日。

對於立委質疑未來是否會因執行不力,再繼續延長欠稅老案的徵收期限,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追稅門檻從50萬元調高到1000萬元後,追稅人數會大幅縮小至372人,財政部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可就這些總欠稅金額約253.67億元的大戶,集中追稅,並訂下5年至少追回50億元的目標。許虞哲指出,此次修法延長後,欠稅老案及新案追稅期都是15年,未來不會再延長。

另外,立委黃國昌質詢指出,財政部過去是否曾對海外追稅,對此許虞哲表示,過去因為追稅件數較多,囿於資源及人力等,從來沒有著手進行海外追稅,海外追稅比在台灣國內困難,且只有簽租稅協定的國家才可追稅。【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