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年來蕭女士家為了一張「無中生有」的稅單,忙得團團轉,去稅務機關說明、最後還要上法院,心力交瘁,快傳到子孫三代了,真是不勝其煩!現在想來還餘悸猶存呢?
中華人權協會在100年票選『十大賦稅人權新聞』票數第二高的「最恐龍獎」是蕭女士的婆婆,三十多年前接到一張地價稅單,而婆婆根本沒這筆土地哪來稅款,稅單原來是一位男性所有。如此天差地遠的錯誤,去申訴後,第二年接到稅單,稅單上的資料改成了婆婆,每年申訴每年都接到烏龍稅單,三十多年來整個家族接到手軟,原本幾百元的稅單連補帶罰膨脹到二十幾萬!這「違法稅單萬年不死」的受害者,為了一張同名同姓的稅單,稅捐稽徵所煞有其事的改住址、性別、身分証字號…每年像侯鳥一樣準時報到,對於一個誠實納稅的小老百姓而言,內心的煎熬絕非旁人所能體會的,每年都在擔心那張烏龍稅單會不會來?
若非當事人很難體會及同理「身歷其境」的經過,這件真實的「賦稅人權」侵權的案件,也讓我深深體會到官員違法、不依法行政,害的善良百姓鎮日生活在恐懼不安、擔心財產不保、人權沒有保障的日子中,更讓人深深體會到台灣的「賦稅人權」,真的有待改革。
蕭女士的公公婆婆白手起家,省吃儉用辛苦了大半輩子,為子女累積了一些財富。退休之後,本可含飴弄孫,享享清福,卻無端收到一張地價稅欠稅單,婆婆心裏想:每年該繳的稅都繳清了,怎麼還會欠稅?仔細查看之下才發現是婆婆的名字,但是身分證字號與住址都錯了,就把它退回去,還覺得這個郵差好厲害!但郵差總是按錯門鈴。
隔年這張稅單又來了,嘿!住址改對了,變成我家的住址了。公公就帶著稅單到稅捐處說明,住址跟身分證字號都不符合,請稅捐處的官員好好處理,以為這樣就可以結束這烏龍的稅單事件了。但是,又一年,這張稅單又來了,身分證字號改對了,由H1(男生)改成H2(女生),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公公還是到稅捐處嚴厲要求不要再寄了,唉!但是明年還是來了,跟候鳥一樣準時報到。
幾年後,公公中風了,稅單又寄來了,只好由先生請假,到稅捐處去辦理;稅捐處的官員表明會查清楚,先生很鄭重的表明「若能辦出這土地的所有權狀,我們很願意繳這筆稅款」。84年婆婆往生後,稅捐處也換了新的手法,直接送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寄了一張27萬的罰款,這下子我們可緊張了,馬上又請假到稅捐處查明原因,稅捐處的官員表示會馬上註銷。但是,一年又一年法院判決的27萬罰款,還是又寄來了﹔隔年呢,又改少了幾千元的罰款,再隔幾年呢?法院最嚴重的處分終於來了,婆婆都已經往生十多年了,國稅局連死人都不放過,還做「凍結財產」、「禁治產」、「禁止出境」這樣的處分。先生也已年過半百了,但是這張「無中生有」的稅單仍窮追不捨,倒楣的家人還不知道要被國稅局折磨及追到那一代?
這三十多年來,我們不斷的閱讀有關的稅務法規,及請教專家,方知台灣的稅務制度是很缺乏人權的。連知名的律師陳長文都會「冤繳稅」,更何況是我們平民百姓?而喧嘩一時的表演藝術人員,其「執行業務所得」被國稅局認定是「薪資所得」,動輒被罰欠稅數千萬元;以及全台1431萬件欠稅案背後,隱藏著執法官員違法之處,把人折騰到半死,還不肯罷手,我家那張無中生有的烏龍稅單,就快搞到祖孫第三代了,多期待「稅務改革」的腳步也快一點,對納稅者的基本權利有更多的保障!
獎金,你是濫權開稅單之父!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名言「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一句話道盡財政官員貪婪的嘴臉,也養出稅務亂源。官員為了獎金,不管人民死活,沒有法源依據的稅務獎勵金,稅務人員怎可領得如此理所當然?試問誰來終結這違法的分贓制度與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