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若僅被選擇性實施 便不再是正義

2026/01/11   文/蘇山/經理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稅務勝訴率僅1.6%,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現在的政府好像是失衡了,有的單位權力太強大了,有的單位功能卻難以伸張,例如有國稅局官員膽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稅官沒有證據監開稅單也就認了,結果人民一路循著稅務救濟制度走,卻是完全無法救濟到,稅官開單依法可以領稅務獎勵金也就算了,可是救濟制度從復查、訴願,到行政法院等各個階層的官員都有領獎金嗎?否則為何全部的步調都一致呢?欠稅案100件中有98.4件是人民敗訴的,最可怕的是,後面還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是確實有領獎金來做善後的事—向人民討債,執行官可以使用無限制手段執行討債,如限制出境、管收等等。

如果每個官員都能扮演聞聲救苦的觀世音菩薩,把受害者的痛當成是自己的痛,那種悲天憫人的心就會油然而生,能真正聽到、看到、感受到受害者的傷痛。太極門案引發海內外國際人權及宗教專家學者聲援,高峰會上也引發熱烈討論。各國人士非常驚訝,被視為亞洲民主燈塔的台灣,竟然發生人權遭迫害的太極門案,紛紛呼籲台灣政府改正歷史錯誤,尊重人民追求信仰的自由。

荷蘭Gerard Noodt宗教或信仰自由基金會主席Hans Noot博士指出,2007年台灣最高法院已判決太極門無罪、無稅,並確認弟子贈與的「紅包」非屬應稅所得,國稅局亦已將5個年度稅單更正為零,卻唯獨保留1992年度稅單,成為後續強制執行與土地沒收的依據;他直言:「正義若僅被選擇性實施,便不再是正義。」Noot強調,政府依據過時且與後續司法判決不符的裁決繼續執行,已不只是程序矛盾,而是對正當程序與公平救濟權的直接侵害,並連帶侵害《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生存權與適足生活水準權,這是台灣已自願承諾遵守的國際人權義務;他認為,太極門案的終結必須包括歸還被沒收的財產、撤銷不法稅單,並建立保障機制,確保不再有任何和平團體遭受類似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