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50)-政府犯罪溯及既往 讓冤案不再

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長、台灣北社理事暨國際組召集人吳進生表示,太極門案從(民國)85年到現在已經25年,政府這麼一點小事情都做不好,還天天在領薪水,應要捫心自問。太極門冤錯假案是百分之百的假案,而且三審確定無罪、無稅,國稅局憑什麼一直要追稅?是因為已經領的獎金不想吐出來嗎?他提到聖經裡面的教誨,當滿街都是受害者時,居然說沒有迫害者?迫害者一定要認罪悔改,上帝才會寬恕,人民才會寬恕。他以德國一名93歲的集中營守衛遭判刑10年為例,雖然被告當年僅17歲,只是一名集中營的守衛或是記帳卻仍判刑。他認為政府犯罪應溯及既往,無限追究,若不追究犯罪者的刑責,人民將持續受害。

社工員蔡碧真提到,以前很不喜歡跟人群密切互動的工作,因在太極門練功20幾年,讓她從心有千千結的年輕人,蛻變成讓老人家一笑解千愁、開心過生活的志工,自己的生命因此發光,去年還獲頒「衛福部據點英雄獎」優選。她提到曾陪伴一位社區張阿嬤的故事,過去阿嬤與地主以一張手寫字據契約,購得一筆土地,辛苦建立自己的家園,但地主往生後,他的兒子卻翻臉不認帳,雖然多位證人作證,阿嬤仍被判決敗訴,失去家園投訴無門的苦,蔡碧真感同身受,因自己也經歷迫害人權的太極門冤錯假案,感慨道:「法律為何無法保障守法有良心的人?」從一開始的檢察官侯寬仁,到後來涉嫌偽造文書的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前台北國稅局長凌忠嫄等人,即使被監察院糾出諸多罪狀,卻無人認錯,更從未被處分,甚至升官發財,讓被害者如同受到酷刑,令人傷痛一輩子。呼籲政府對於違法濫權官員應有具體的懲處,才能撫平人民的傷痛,減少冤假錯案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