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官員多是墨守成規的老古板,許多戒嚴時期的惡法都不主動修法,還要等大法官說違憲才要慢慢修,不知是死腦筋,還是貪圖惡法下的私房獎金。台灣的惡稅法及許多無良的惡稅官製造了很多的冤枉的稅災戶,動輒限制出境、凍結財產、甚至名為管收,實為監禁,稅法比刑法還厲害,實在是太可怕了,面對行政法院近百分百的敗訴率,人民有冤稅又如何告得動國稅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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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00名院檢軍警調等高官捲入的,前公懲會石木欽案爆發引發各界關注後,石遭調查出在最高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期間接受富商翁茂鍾招待,108年9月請辭,109年8月被監察院彈劾,監察院並指還有眾多的「石木欽們」接受翁招待、買股,傷害司法獨立與公正性,如同現代版的「百官行述」。石木欽遭監察院彈劾,司法院及法務部,依翁茂鍾27本筆記本擴大調查,認定共40人與翁不當接觸往來。
政府連年稅收超徵,讓人質疑貨物稅的稅制和稅收超徵有直接的相關,也嚴重影響著我們的民生。
台灣112年預計超徵3,700億,近十年來累計超徵約達2兆。這不僅讓「我國是否仍要針對貨物稅課稅,實在需要很好的理由,但這個非常糟糕的稅,應該要退場了。」政治大學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語氣嚴厲地說。一九四六年制定貨物稅後,歷經多次修正,從最高二十八類課稅項目,到今日僅剩七項,歷次修法的理由是,當初設定為針對「奢侈稅」課稅,但當時立法目的範圍已不足以涵蓋現今的現象,甚至造成民眾負擔。人民感到困惑,更讓生活壓力倍增。提出廢除貨物稅,從而重視連年超徵的問題,值得政府深思。
台灣112年預計超徵3,700億,近十年來累計超徵約達2兆。人民不解,生活苦哈哈,政府卻拼命挖,多年的貪稅問題為何無解?近日媒體報導張女高齡110歲,赴美多年、生死未卜,依法聲請死亡宣告及聲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成功獲得法官支持,宣告張女85年間已死亡,並選任國有財產署為張女遺產管理人,代表張女處理地價稅事宜。張女經合法通知仍未繳納地價稅,新竹市稅務局遂將張女欠繳地價稅案件移送執行,發現執行程序諸多疑問:
監察院過去曾具有中央民意代表機關之地位,因此法律中賦予該院「質問」之國會質詢權,然而在1992年憲法增修條文修正公布後,監察院就已不具中央民意代表機關之地位,因此刪除「監察法」第17條,無異是縮減監察權;若冤案經由檢察官草率起訴,濫用公權力,來侵害人權,在冤案被平反以後,產生的冤獄賠償費用,完全由人民納稅錢支出,而對加害者的究責,不易達成。
指標性案件是85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近28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下令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人民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對於期盼「三十而立」的青年勞工來說,真的能心想事成嗎?為了保住職場飯碗,不僅要忍受窮忙、過勞,也無法買房,甚至不敢結婚生子,事業和家庭能否保持平衡?如果對「前途」與「錢途」皆茫然,還有時間追逐夢想嗎?台灣邁入M型化社會,不少上班族難存錢,就連是家中支柱的中年人也覺得開銷大,金錢不夠用,人才外流,年輕人漂流到海外工作,已「回不去了」!
台灣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逃漏稅問題、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台灣稅務問題嚴重,尤其是在人權侵害方面,像欠稅可以管收與限制出境都是太超過,更離譜的是稅官可以不理司法判決,繼續開稅單,還有行政法院有著一群不懂稅法的稅務專業法官,都要依照被告國稅局的答辯書作出判決,百姓只得到6%的勝訴率,更可憐的是獲得勝訴的百姓,仍舊要面對重開稅單的待遇,所以百姓的勝訴率到最後實際上是0%,真是欲哭無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