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希/新竹〈敎師〉
這兩天在各大報看到半版的廣告,斗大鮮紅的字寫著「台灣司法秩序何在」,原以為又是哪個法官貪贓枉法,直到陸續看到電視及平面媒體的報導後,才發現原來是不肖的檢察官及國稅局的酷吏聯手欺壓太極門,其惡行比貪贓枉法的法官更甚,受害的人數更多。
最高法院三審已經宣判太極門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被告還全數全額獲得國家冤獄賠償,可見當初的起訴及課稅是錯誤的,國稅局及行政法庭不但不遵行,還一意孤行強制課稅,難道行政法院的法官,其專業及查證過程,會比刑事承審的所有法官強嗎?依行政執行處說法,只要繳清了就不用查封,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對執行行為聲明異議中的第3款:執行機關因必要情形得依職權或申請停止,明明就可以停止執行,還強行查封,如果太極門繳了稅,豈不是害國家犯了圖利罪?此案也突顯了台灣稅制的不合理,除了本稅,加上3倍的罰鍰、利息、滯納金,罰則比本稅高出無數倍,國稅局根本是披著國家公器的狼,行徑比地下錢莊、流氓還殘酷,論法早已犯了重利罪!
其次,此案拖了十多年,經過多次行政救濟,代表繳稅性質有爭議,怎可貿然強制執行?何況超額執行查封100倍,強取豪奪之惡行,簡直就是合法的強盜!而同一個案,不同年度的判決結果竟然不同,代表行政法院法官認定不同,讓人民無所適從。
台灣動輒十年的纏訟為人詬病,因此有了妥速法,而超過十年的稅案,更是折磨人!太極門歷經十年餘的司法等待才獲得無罪的正義,而稅案走了十三年,至今仍無法解脫,人生有多少個十年,可以承受公權力無情、無法、無理的雙重凌遲,如今國稅局及行政法院藐視司法的判決,可見台灣的司法秩序真的已經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