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塵飛/ 中壢(退休教師)
近日報載屏東市身障湯姓男子原領有每月三千元補助,去年補助突然被取消,到公所問明原委,承辦人員說他太太有八萬多元利息收入,推算存款至少七、八百萬元,因此取消補助,還丟下一句「反正你太太很有錢」的酸酸諷刺語,聽得湯姓男子一頭霧水,一度以為老婆偷藏私房錢,和她大吵一架;直到今年八月,才發現竟是無端多出八萬四千元利息所得造成的,氣沖沖找上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調閱所得資料,才真相大白。
原來湯太太九十三年曾借友人七十萬元,友人持土地權狀到地政事務所設定抵押時,曾在契約註記月息一分,核算全年利息收入約八萬四千元。但這項土地設定早在九十五年就已註銷。今年八月間,湯姓男子氣急敗壞地到國稅局屏東分局抱怨身障補助被取消,「都是因為國稅局亂給我加利息」分局長林啟智了解始末後,立刻向他道歉,隨即去找屏東市長葉壽山,積極幫他奔走、甚至親自寫陳情書,協助追溯被取消的補助,經過兩個月努力,幫忙追回廿個月、六萬元補助。湯姓男子終於才討回權益。
屏東分局長林啟智說他是要打破「不准、不可、不合規定」的三不原則,他長期對公部門的觀察是多數公務人員都很努力,但如果更主動一點,民怨一定會更少; 他在陳情書上指出「公務人員應該以更積極的態度去了解」林局長的任事態度,著實令人感佩,真正做到公務員要苦民所苦、解民所苦的為民服務,更可貴的是知錯能改,知道是國稅局作業錯誤,馬上道歉,並積極主動協助爭取百姓應有權益,實為目前民怨所指的稅官們所應效法的精神。
政府體制再健全,若執行者心態不好,價值觀錯亂,面對政府這個大機器,最終受害者總是相對弱勢的百姓;像林局長這樣的好官,媒體應可發揮第四權,大肆報導讚揚,讓這種好人好事成為公務員的典範,並願意學習跟進。至於官場上充斥著利慾薰心、官官相護、死不認錯、傲慢敷衍、漠視民意的惡質文化,尤其稅捐單位總有為國籌措財源的老大心態,不知人權為何物的官員們,該及早醒悟.,否則下台,讓好官上台,才是國之幸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