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模子/自由工作者
12月19日有項傑出公務人員的頒獎典禮,馬總統出席表示:「公務人員掌握公權力是雙面刃,近來推動保障人權概念,大部分都在防止公務人員侵權。」還有對公務員的三點期許:「清廉、能幹、親切,期盼他們能讓國家進步更加速」。這樣的對話從馬總統上任以來,民眾聽的不少但論實際改革卻無明顯成效,公務人員的侵權、違法、怠惰依然絲毫未減。
政府體制上只有傑出公務人員的選擢,而無不適公務人員的淘汰,這對國家的總體發展,公務人員風氣紀律,人民的權益保障,均屬一面倒的情況下,將很難達到馬總統所提的公平正義的社會。
諷刺的是14年前的今天﹙民國85年12月19日﹚,發生了繼二二八事件台灣史上最大的人權迫害、受害人數最多的太極門冤案,至今仍持續遭受司法、稅務的公務人員侵權真實案例,今年九月在日內瓦舉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中,台灣的太極門賦稅人權案例被提出探討,許多人權組織都十分關注台案件的發展。
85年轟動一時的太極門案,侯寬仁檢察官對媒體宣稱「養小鬼」而引起喧然大波,偵辦此案時因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等多項缺失,雖經監察院自動調查,並於91年監察院調查報告書中,詳列侯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件八項重大違法,並確定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依刑事訴訟法252條規定不應起訴。然侯檢並不服從監察院的糾正,不但未撤銷告訴,反而在太極門掌門人一、二審均判決無罪時繼續上訴,曠日費時的糾纏當事人。
期間侯檢又勾結國稅局官員史越生未經查證就以逃漏稅函送國稅局,究竟是意圖滅門,還是覬覦高額檢舉獎金實在令人質疑?除凍結當事人資產、強制執行、日前竟查封拍賣他們的道館,近乎抄家滅門的手段更令世人震驚!
太極門於96年7月13日最高法院三審無罪確定,然監察院91年即發文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侯寬仁,當時法務部回覆監察院,案件審理中為避免影響,將於案件裁判完後再做議處。怎料案件歷經十年七個月司法終還其清白,而法務部卻以「超過公務人員十年時效免責」來幫侯檢規避責任,身為主管機關公然包庇下屬,如此說來每個濫權起訴的檢察官只要將案子拖過十年就沒事,這樣的法令擺明欺負老百姓保護起違法公務人員,任由他們知法玩法?
令人質疑的是91年監察院即要求法務部懲處,但關於懲處的十年時效之起算及中斷法務部並未說明,更突顯法務部藐視監察院,混淆視聽、官官相護、侵害百姓人權!
連毒樹毒果來的稅案,在最高行政法院也判決「無罪」,14年來國稅局仍可繼續開單,國稅局苗栗縣分局長陳合發甚至對媒體發表「法官說的不算數!」驚人之語,再次領教國稅人員的蠻橫自大!行政凌駕於司法之上!無怪乎這萬人團體終於受不了,走上街頭大喊,冤啊!
太極門案僅是冰山一角,民怨不斷,政府官員漠視不理,還一昧自我感覺良好!然而馬政府只有獎沒有罰,如此寬容仁慈的態度對待違法濫權、侵犯人權的政府官員們就會如他所說:一不小心就成了千古罪人! 更將台灣政府侵害人權的醜聞鬧上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