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義心/大學教師
日前新聞斗大標題:「驚!台灣1年墮掉3000女嬰」,著實嚇人!眾所皆知,台灣「少子化與高齡化」的現象,未來將帶給整個社會龐大的老人安養照護負擔,政府如果未能即時研擬有效鼓勵生育的政策,類似王老先生「釘妻安樂死」的獨居老夫妻悲劇,恐將層出不窮。
筆者十分認同台大社會系薛承泰教授,對於年輕人不想生小孩的現象,提出從稅制中給予「扣除額」協助、減輕年輕父母的經濟負擔的建言。事實上,東吳大學陳清秀教授也曾在立法院朱鳳芝委員所召開的「納稅人權利保護」公聽會中,大聲疾呼稅制應立即改革,因為年輕夫妻結婚後採合併申報課稅,適用累進稅制,反而必須繳更多的稅,目前稅制形同懲罰婚姻,更遑論生育子女之協助。
再者,目前國債負擔承重,小孩一旦出生就得背上19.7萬的國債,而台灣稅制中,不僅沒有像德國、法國能夠實際扣除養育子女的各項費用作法,政府統計國民生活基本費每人每年在台北市約為17萬5千元,但是稅法對於扶養小孩的扣除額卻僅8萬2千元,這種低於最低生活費標準的所得稅法,實為違反憲法保障生存權的精神,大家怎麼敢貿然生小孩?!
99年中華人權協會投過44萬網友投票調查出「國稅局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為賦稅民怨之首,凸顯稅官濫開稅單、侵害人民基本生存權的嚴重問題。日前HEN TEN服飾店因營業行為的要件看法與國稅局不同而被台北市國稅局裁罰鉅額,監察院李復甸等委員主動調查後,指出民眾對稅務案件多有嚴苛之不良印象,甚至已引起國際人權組織之重視;監委在年終巡察行政院時,也提醒行政院應妥善處理民眾稅務案件。
無奈的是,日昨立法院因應民怨與社會需求,林淑芬等委原員雖然強烈質詢財政部部長李述德並提案欲修「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卻仍遭李述德以稅捐稽徵法已有保護專章予以搪塞,十分遺憾地未能通過提案。弔詭的是,現場竟然還有立委故意唱反調質詢其他個案,藉機要求財政部積極查稅,意圖模糊納稅者權利保護議題,其心可議至極,台灣身陷苦難煎熬中的數百萬稅災災民,可得睜亮眼睛看清楚!
迎接建國百年,馬總統不應只是元旦應景喊喊「百年生機」、「百年公義」等口號,應該緬懷國父與先賢先烈護衛人權、奮戰不懈的精神,拳拳服膺、積極推動稅制改革與納稅者權利保護,為人民開創延續百年香火的最佳環境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