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中梨山租地種蜜蘋果等作物的67歲汪姓果農,控訴他即將收成約2千斤的老欉蜜蘋果慘遭地主帶友人強摘,其中一名地主友人竟是任職桃園地檢署的孫姓檢察事務官!
由於孫姓檢察事務官強勢介入他與隔壁劉姓地主夫妻的土地鑑界等紛爭,明明法官現勘後裁示,等他水果收成後,再歸還土地,卻沒想到,劉姓地主夫妻在109年10月間帶著友人在10天期間,陸續偷摘其中三株老欉、市值約30萬元的蜜蘋果,連他巡園時當場發現制止也無效,令老農氣結,劉姓地主等人強摘蜜蘋果還當場品嚐起來。
在場的孫男甚至狠嗆他「你沒讀法律啦」、「你怎麼證明這水果你種的?證據拿出來啊!」「土地誰的,上面長出來的(果實)就是誰的」汪男當場報警怒告5人竊盜罪,警方到場時,孫還出示服務證件,他不禁懷疑對方是企圖用司法人員身分施壓,「熟知法律的司法人員,仗勢欺負我這個不識字的小果農,真的讓我感到很失望與無奈!」
知名的梨山五寶包括蜜蘋果、雪梨、甜柿、水蜜桃與高山茶。其中,頂級蜜蘋果兩顆一斤要價350元。汪男栽種的蜜蘋果大小適中,一台斤約150元以上。這批被劉姓地主等人偷採和強摘的蜜蘋果,是他今年即將採收的最後一批,就剩三株老欉果樹,讓他格外心痛。他估計在10天左右陸續遭竊約2000台斤,大概8000顆,損失至少30萬元。
汪男是彰化人,19歲就隻身到梨山闖天下,向張姓地主承租0.75公頃土地,種植蜜蘋果、水蜜桃等高經濟作物,至今已46年。不料,去年收到台中地檢署傳喚通知書,赫然發現有一小塊種植23顆果樹的承租土地,遭隔壁劉姓地主提告竊佔,他才驚覺自己長期承租的土地有爭議;幸好這起竊佔案,後來已獲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份。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趙燕利對於這起檢察事務官被質疑,疑似利用司法人員背景施壓的爭議案,說法相當保守,只強調當事人已經提出說明。桃檢尊重權責機關偵辦動作,但現階段不做評論。警方表示,全案已依照竊盜罪偵辦,但基於偵查不公開,無法透露劉男等相關被告說詞。至於孫姓檢事官是否曾向警員出示桃園地檢署服務證件,派出所方面也不願說明。
孫男當天是應友人邀請到梨山果園參觀,與汪男的一來一往的對話卻是霸氣十足,不像只是受邀作客。但當汪姓果農拿起手機要拍下他的面容時,他又刻意彎腰低頭躲避。
執業律師林瓊嘉表示,檢察事務官為司法人員,熟稔法律,若明知採摘的水果是為他人所有,恐涉及竊盜罪嫌,倘若為不知情,則恐涉《民法》「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侵權行為,將須負起賠償責任,這才是司法正義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