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遭判違憲 港府提上訴

香港高等法院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香港政府方25日向高等法院遞交文件冊,要求推翻原訴訟庭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決定,稱政府控制暴力亂局,有合理且必要以「禁蒙面法」來保障公民。

高院以危害公安為由,依據「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部分條件,不符合相稱性驗證標準而裁定違憲。報導稱,香港政府方面先前曾申請在上訴結果未確定前,暫時下令相關法規仍有效,但遭高院拒絕;其後因港府表示將就裁決提出上訴,高院原訴訟庭遂決定暫緩頒布無效裁決至29日,待港府提上訴。

香港政府指稱,實施暴力行為人士的私隱權毋須被保障,且「禁蒙面法」所限制的權利及自由屬有限度,港民參與合法集會的權利不會受到限制。港府25日時向高等法院遞交文件冊,要求推翻原裁定「禁蒙面法」違憲的決定,並希望獲批上訴許可。

此外,港府認為,決定現階段局勢是否符合「危害公安」的定義、仍存有很大需予以斟酌的餘地,希望上訴庭接受「禁蒙面法」,尤其在目前香港局勢惡化有增無減的情況下,實屬有其必要;並指暴力示威行動愈演愈烈,增加前線警員的工作壓力,造成人民生活受擾,到處破壞及實施暴力行為人士的私隱權毋須被保障。【記者 諸芯怡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