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災戶求助無門 學者揭行政執行違憲亂象

當人民面對國家公權力執法過當及程序不當的狀況時,該如何保障自身的基本權利?線上直播節目《WPN全民公審》7月20日以「官員違法無人管,人民財產難自保」為題,邀請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針對台灣稅務與行政執行制度中所引發的人權與法治問題進行深入分析。節目中揭示多起實際案例,突顯目前體制在違憲執行、比例原則失衡、公權力濫用等問題上的結構性弊病,引發社會對法稅制度改革的強烈關注。

吳景欽指出,在他過去所參與的多起法稅救援個案中,包括滯留海外長達八年的鍾先生,以及僅因交通罰單1.8萬元而被查封拍賣房產的陳青旭案例,均非孤例,而是制度性問題的冰山一角。他說:「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看似依法行政,實際上卻是以追求效率與績效為導向,視人民為『肥羊』任意宰割,完全喪失法治概念與人權保障的底線。」

吳景欽進一步指出,行政執行署自2001年設立以來,便取代原本由法院進行的公法執行,卻缺乏中立性與正當性。根據憲法第八條,限制人身自由必須由法院裁定,但行政執行署卻可直接限制人民出境,明顯違憲。他直指行政執行署是違憲機關,應全面檢討甚至廢除,並回歸由法院主導執行權,確保人民基本權利不被恣意剝奪。

吳景欽舉鍾先生案例,因一張錯誤稅單竟然慘被認定是刑事的通緝犯,被限制出境長達3,100天(8年6個月),且被除戶籍,亦無法返國與家人團聚,形同妻離子散。直到法稅改革聯盟專家學者與志工多方聲援奔走,國稅局才撤銷該筆虛構稅單。吳景欽痛批:「公務員若能早點承認錯誤,許多家庭悲劇本可避免。公務員承認錯誤不是恥辱,知錯不改才是最大的恥辱。」

至於陳青旭案,吳景欽指出,交通罰單金額不到2萬元,卻被行政執行署查封並拍賣他們一家三代唯一遮風避雨、價值數百萬的自住房產,不僅明顯違反比例原則,也涉嫌違反行政執行法相關程序規定。行政執行法第三條明載:「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然而行政執行署竟草率查封、缺乏通知程序,更有影像紀錄顯示執行人員事後補貼封條、偽造文件,涉及公務員偽造文書等重罪,罰則最高可達七年。

吳景欽更憂心地指出,當從事法律實務的律師與司法人員,對此等程序失當視若無睹,代表整個法學教育與司法體系出了大問題,當執法者對「不正」無感,受害的永遠是人民。

吳景欽更提及有「法稅228」之稱的太極門稅務冤案,強調其為台灣史上歷時最久、受害人數最多的稅災個案,直至今日仍未真正平反。該案原為刑案,三審均判無罪無稅,國稅局卻仍憑違法稅單持續追稅,最終在2020年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地,不僅違反三權分立原則,更動搖人民對司法與法治的信任基石。國稅局以虛構稅單課稅,行政法院卻保留一個年度的課稅處分。吳景欽譴責行政執行署在土地拍賣前,主張拍賣績效「對分」,顯示整體制度已淪為「依績效課稅」的機器,失去依法行政的初衷。

透過鍾先生、陳青旭與太極門三個代表性案例,呈現制度性違法執行,廣泛侵害人權與法制崩壞的危機。吳景欽呼籲政府正視制度問題,立即啟動行政執行機關的違憲審查與法稅改革,還人民一個真正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

最後吳景欽指出,法稅改革之所以必要,是因為這個國家製造了太多冤案與稅災戶。若是制度不改、觀念不變,改革的聲音只會愈來愈大。「我最深的期盼是,有一天,法稅改革聯盟能功成身退,因為那時的台灣,已經不再有人成為稅災戶。那才是我們真正努力的目標。」

【記者蔣台榮 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