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26 文/席楫/顧問
稅官開出烏龍稅單,民眾想循行政救濟管道,還得先繳錯誤稅單的三分之一金額,「今天大家無辜被開稅單,還得繳三分之一才能打官司,這是什麼道理」?根據大法官釋字第224號顯示,稅捐稽徵法關於申請復查,以繳納一定比例之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為條件之規定,使未能繳納或提供相當擔保之人,喪失行政救濟之機會,係對人民訴願及訴訟權所為不必要之限制,且同法又因而規定,申請復查者,須於行政救濟程序確定後始予強制執行,對於未經行政救濟程序者,亦有欠公平,與憲法第7條、第16條、第19條之意旨有所不符。
30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門派-太極門,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1.6%成功率,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
太極門數萬名弟子在歷經侯寬仁檢察官一手導演的司法迫害,十一年後慶幸得以平反,獲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由刑案衍生的冤錯假稅單也應一併撤銷,沒想到由當時國稅局長張盛和,又一手導演另一部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大戲,從局長到財政部部長一路升官,一路用違法稅單萬年不死欺凌太極門,說盡謊言、手段用盡,司法判決不算、監院調查糾舉置之不理、立院質詢不採,最後連行政院跨部會的會議都置之不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冤錯假稅單迫害太極門,至今後面接任的財政部長無人敢介入這樁法稅228事件,其戕害人民賦稅人權莫此為甚!
淡江大學教授張家麟表示,在1949年張彭春先生把仁義禮智的概念、良知良心的概念寫入當作人權宣言的前提(premise),簡單的講,沒有良知就沒有人權。良知人權經常被兩個力量迫害,一個來自國家機器的邪惡力量,一個來自我們自己民間社會偏差的刻板印象的影響。現在來自國家機器對宗教的迫害還是很多。太極門的平等權,跟其他宗教的平等權要一樣。其他宗教信徒供養師父是免稅,獨獨太極門1992年還要課稅,而且在2020年還把太極門苗栗的財產土地都拍賣了。從世界人權日的《世界人權宣言》來看太極門案,未來的路要走的還很多。太極門案凸顯台灣在人權上的欠缺,首要追究關鍵責任者侯寬仁與簡禎壽,唯有平反假案,台灣才能真正落實人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