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5/23 文/童小/稽查員
侯寬仁檢察官起訴很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是不是應該也要來查查啊!讓如此違法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有的只是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是不可能有什麼好的起訴品質、與好的檢調作為,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違法稅單萬年不死,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無可奈何!
稅務機關有很多烏龍稅單,卻是死不認錯,被撤銷、或判敗訴的稅單可再重開,變成「萬年不死稅單」,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05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在依法行政之下,應研判是非,行政執行要有良心,讓人民心服口服,支持政府,讓國家越來越好。膾炙人口的書「流浪法庭三十年」、「鹿港幽魂」描述的都是百姓被司法凌虐活生生的例子。死不認錯的官員,產生多少法稅冤案,一再吞食老百姓的青春歲月、與生命財產。如果政府已經忘了「為民」、不尊重「人權」,對於死不認錯的政府官員,造就了禍國殃民的「鴨霸政府」,國父用五權憲法將立國百年,百姓只看到五權倫理失衡;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結果百姓的人權未見提升。
以德國的稅務法庭的法官為例,每個法官都會計算稅額,因為他們以前不是稅務律師就是國稅局的高官,他們深諳稅法,實務經驗豐富。臺灣過度強調期別、資歷的升遷制度,儼然辛苦個十幾年,就可以拿到升官的門票。在這樣缺乏專業訓練配置的制度下,怎麼鼓勵年輕的法官學好、充實他的專業知識?如何能做好專業的稅務裁判?所以,培養具有專業素養法官、成立專業稅務法庭,是臺灣解決日益高升的稅務爭訟的當務之急,讓賦稅人權有出頭天的一天。
行政救濟淪為噩夢,行政法院被戲稱「敗訴法院」,法稅改革聯盟人權觀察員劉明哲則從司法救濟的角度切入,指出台灣稅務限制出境完全不須經過司法調查,僅憑行政機關的一紙公函即可剝奪人民的行動自由,此舉令人感到「非常恐怖」。他直言,台灣的行政救濟程序對人民而言是一場「噩夢」,行政法院因其極高的敗訴率(九成以上)而被民間戲稱為「敗訴法院」,人民在遭受不公裁決後,根本難以尋求公平的救濟與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