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1

為嚴懲毒駕犯行、強化社會安全,行政院會11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
卓院長表示,面對近期依托咪酯(即喪屍煙彈)等新興毒品屢傳釀禍,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視當前毒品及毒駕防制作為,針對依托咪酯查緝及毒駕防範,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3大面向,提出14項作為。
卓院長指出,本次所提兩項修法有3大重點。
第一是「全面加重罰責」,無論毒駕、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乃至再犯毒駕致重傷、致死,《刑法》中的刑罰及罰金都大幅提高。
第二是《陸海空軍刑法》的罰金額度比《刑法》所規範再加重。
第三則是在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的情形,增訂「沒收車輛」的嚴格規定,一方面防止酒駕、毒駕,另一方面嚇阻他人無正當理由把車輛任意提供給飲酒、吸毒者使用,以達到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之雙重目的。
卓院長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國防部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另請林明昕政委繼續督導法務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在最快時間內,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等提報行政院院會討論,完善法制配套,並請內政部、衛福部及法務部加速研議唾液檢驗入法事項。【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