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稅大戶的追稅期確定將延長,行政院8日政務審查會完成《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將明年3月到期的追稅期限,再延5年至111年3月4日止,適用對象從50萬元調高至1,000萬元以上,總計372人受影響、稅金額253.67億元。
從2007年3月4日開始,欠稅追繳從無限期改為10年,鑑於明年3月追稅期限將屆,行政院由政務委員許璋瑤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通過財政部所提修法,追稅期限將再延長5年,欠稅大戶原本明年3月後所欠稅款可一筆勾銷,修法後仍可繼續追討。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欠稅大戶追稅期的延長,政府將採「抓大放小」原則,欠稅金額1000萬元以下者,明年3月5日以後不會繼續執行追稅;欠稅1,000萬元以上再延長5年,以有限人力,追求最大KPI(績效)值,其中環亞飯店、黃任中家族等將被鎖定追稅。【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