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不只是法律規範 政府應守護人民尊嚴與自由

2026/06/09    文/陳浪/總經理

30年來,國稅局持續的用國家機器欺凌一個崇尚愛與和平的武術修行團體,也用同樣手段不知霸凌了多少百姓,戒嚴時期不合現今民主,法治,人權,文明的惡法至今仍不修改,只道「惡法亦法」來坑殺百姓,例如罰鍰是論倍的罰,欠稅可以管收,可以限制出境,這都是嚴重的違憲執法。惡法亦法也就罷了,更有甚者,國稅局竟能沒有證據,不用調查就開單課稅了,天知道,百姓要告贏政府只有1.6%成功率,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怎麼弄百姓永遠是輸家。

政府若一意孤行無視人權的存在,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如何圓滿「落實人權」,檢察官動輒在起訴時具體求刑,悖離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主義精神,且易形成社會預斷與法官審理壓力;法務部是人權主政機關,不可以帶頭違法,監委曾強力要求檢察官尊重人權,用良心辦案,真正掌握證據起訴嫌犯。當然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各國政府為了海外資產回流,將稅率降低在2%-10%,而台灣卻高於20%,112年政府強制執行共1405萬件欠費、欠稅案,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近80年前,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2025年12月10日聯合國人權日以「Human Rights: Our Everyday Essentials」為主題,強調人權不只是法律規範,更是每個人不可或缺的基礎。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指出,近年公民空間持續萎縮,出現嚴重侵權行為,呼籲全球團結,守護所有人的尊嚴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