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民冤屈同理不足 官員應更多慈悲與良心

2026/03/24    文/巫有/襄理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各國政府為了海外資產回流,將稅率降低在2%-10%,而台灣卻高於20%,112年政府強制執行共1405萬件欠費、欠稅案,這當中有多少是錯誤的稅單?隱藏了多少賦稅人權被戕害。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8.4%,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台灣的稅制是極度的侵害人權,更可怕的是少數的法稅執法者根本是心中無人權,為所欲為,稅官開出假稅單,行政執行官執行拍賣,在拍賣二拍流標後,最後稅官、執行官聯手宣佈直接沒收被拍賣標的物,這真的是台灣愈修愈惡的稅制行政程序嗎?政府應懲處這些惡官,修改侵害人權的法稅惡法,讓台灣成為真正有人權旳國家。

台大退休教授黃錦堂剖析,太極門案有應調查而未調查之瑕疵,刑事無罪確定,但行政處分卻未改,後續監察院糾正亦凸顯其矛盾。他提醒稅課處分屬「干涉行政」,應採嚴格審查。黃錦堂直指,該案源於政治整肅,面對冤案,政務官與高階文官應展現改變制度氛圍的承擔。當前體制對人民冤屈同理不足,官員應以更多慈悲與溫柔回應,勇敢面對歷史錯誤,落實轉型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