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勞動節改為全國性國定假日,教師首度放勞動節,高教工會今天(29日)號召全國教師,響應五一勞工遊行,並提出大學民主、保障勞權弱勢、提升私校退輔、確保私校資遣慰助金等4項改革訴求,同時呼籲大專院校教職員加入工會,用集體力量改變高教產業的勞動環境,共同扭轉困境。
以往的勞動節,教師、公務人員等不能放假,公教團體抗爭多年,認為同樣是勞工,校園內有些人可放假、有些人不能放假,造成許多困擾。立法院於114年5月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正案,將勞動節改為全國性假日,今年5月1日是台灣教師的第一個勞動節假日。高教工會今天舉辦記者會,號召教師們共同加入遊行隊伍,與所有勞動者團結爭取勞動權益。
高教工會表示,教師今年首度在法律上被承認是勞動者,可以在勞動節放假,教師要自覺自己是勞動者,主要的產品就是傳遞知識、研究發展,應組織起來捍衛自己的勞動條件。
高教工會提出4項訴求,首先落實大學民主。公私立大學校長遴選程序納入「教職員生同意權」機制、限制校務會議「教師代表」不得由兼任行政主管者混充與保障編制外教職員參與校務會議、捍衛新聘教師三級三審之專業審查、廢除教師評鑑制度改以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取代等。
第2項訴求是保障兼任教師、專案教師、職員等校園內的勞權弱勢,避免同工不同酬、淪為勞權孤兒、甚至高教「免洗筷」。
第3項訴求是提升私校退輔,至少應比照公立學校將提撥率提高到15%(私校現為12%),實質提升私校教職員退休保障。
第4項訴求是確保私校教職員被資遣、非自願離職時,都應獲得慰助金(資遣費)。現行法令私校的教職員倘若遭遇到非自願離職,對於資遣費的給予沒有任何保障。只有當私校若依《私校退場條例》被教育部列入「專輔學校」,才有規範校方需以「慰助金」之名義發放「資遣費」。工會主張《私校退撫條例》應修法,明定私校教職員若遭資遣應保障其資遣費,至少比照一般勞工每1年資發給0.5個月的薪給。
高教工會表示,希望藉由勞動節的機會,號召社會正視台灣面臨少子女化、大專退場的劇烈變動,並呼籲教職員加入工會,共同改善大學的勞動環境。【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