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稅單不撤 等同剝奪賦稅人權

25/07/23    文/巫有/襄理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民國55年成立,為中華武術總會、中華氣功協會、中華民國道教會、台北市道教會的團體會員。全國數十萬個國術、氣功、武術團體及宗教團體,從無因收受弟子贈與敬師禮而遭課稅,此乃民間傳統習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太極門除了刑案所衍生80-85年6個年度的遭侯寬仁檢察官濫權起訴,捏造不實金額並移送國稅局的違法課稅之外,自55年至79年及自86年至今,總計39年度,均無被課稅問題。國稅局依據經刑事法院、監察院、及冤獄賠償法庭認定為不實、無效的起訴書資料違法課稅,還將此不實、違法的稅單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拍賣人民財產,已經不是「執行名義有誤」的問題,而是本質上的錯誤,嚴重違法!

民意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12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05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

國家並未賦予實權懲處侵害人權的公務員,也未對公務人員施予完整的人權教育,或許法官、檢察官等讀過人權兩公約,但仍沒有人權觀,如何能為百姓爭取人權,在所有法官的判決文中也絕少提到人權,只有桃園地方法院行政庭的判決文中提到人權有0.0079%的比率最多。在台灣司法人權、賦稅人權被剝奪甚深,主要是執法者從未將人權放在心中,如欠稅者已被處分「凍結財產」,再處分「限制出境」實是多此一舉,也沒有增加多少稅收,反而落人「戕害人權」之口實,這又豈是虛設「人權委員會」所能修法改善的。

蘇榕芝律師表示,太極門稅案中,國稅局未逐筆調查所得性質,全盤引用刑案濫權起訴書資料,監察院調查認定國稅局有未依職責查明所得性質等七項違法。且國稅局也不採信當事人所提贈與證據,無視教育部表示太極門並非補習班的函文。另外,81年度綜所稅案件審理法官變更,卻未重新調查相關證據,直接判決太極門敗訴,加上再審門檻過高,行政機關對行政程序重開自我設限,剝奪人民救濟權利,缺乏有效救濟管道,違反兩公約所規定之國家義務。她呼籲國稅局主動歸還對太極門違法徵收的土地,撤銷違法稅單,落實賦稅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