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4/19 文/蕭遙/助理
官員執行業務,要本著良心做事,一切應以民為本、以法為規,絕非一味地把平民百姓當成肥羊般看待,用盡各種方法、手段,將人民的血汗錢納入空虛的國庫之中。就拿太極門稅務冤案來說,老百姓在痛苦的訴願過程中,行政法院裁定國稅局應實地調查了解;國稅局在當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指揮之下,精心設計陷阱製成函查表要百姓填,當然調查結果與國稅局的設定南轅北轍;於是張盛和公然說謊、不承認有此事,難道是政府官員在變魔術,還是年事漸大有點老番顛了!再次奉告政府官員,人做天在看,千萬不要草菅人命,否則天理昭彰,屢報不爽!
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尊重司法審判的的守法者,相對的就要被法律凌遲至體無完膚,羈押、跟監、限制其自由等等,悲慘的命運就是註定要被違法濫權者迫害了,長期內心受到的煎熬絕非筆墨可以形容的。因為台灣政府把守法者當犯人般看待,法院是好人的禁地,有多少的冤案,就是如此被凌遲致死還不肯罷休,台灣的民主卻走回頭路。
連續三年在美國舉辦的國際宗教自由高峰會(IRF Summit)持續探討太極門1219事件,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於高峰會周邊論壇向國際發聲:「我今天坦蕩地以我國所得稅法及行政程序法的條文規定,對太極門被檢察官以栽贓枉法的手段,做濫行信仰、政治以及租稅破壞,做必須平反的論述。」他表示,財政部訂有宗教團體免納所得稅,任何以無對象的虛無收入,計算虛擬不能實現所得課稅,是最嚴重的破壞納稅人權,形同以稅為名的搶奪民產,太極門案的檢察官就是這種冤枉課稅的肇事者,公務人員若明知故犯這種不該收的稅,顯然已違反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太極門冤案就是當時法務部長自命英雄,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以戒嚴時期一清專案模式,調動憲兵掃黑,所造成的殘害人民錯案。
太極門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律師指出太極門冤假案中,國稅局應負國家賠償責任。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遭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搜索、起訴,指控其詐財逃漏稅。且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之後承認受侯寬仁主導。監察院調查認定侯寬仁多項違法,證實太極門案為栽贓構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