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7/22 文/易瞄/協理
各法院的法官判決文引用人權兩公約內容的比例極低,最高僅為0.0079%,最低者為0.0006%,不重視即不甩這麼重要的國際公約,實令人憂心!前總統馬英九雖口口聲聲表示70%的侵害人權行為都來自於公務員,司法與稅務更甚,這樣的事實卻一直未見改善形同屁話,這種漠視人權的作法,只是一手遮天用紙上人權來騙騙百姓而已;而賦稅人權,更嚴重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國際人權專家也曾對台灣政府實施國際人權公約的評估報告,也點出了不少問題,顯示「只簽署是不夠的,還需要遵守與執行」。
政府官員的心態,拿著「依惡法行政」卻一幅事與我無關,說不知道有這件事,或者躱起來裝沒事,政府官員沒有擔當,如何為官?要把危機變成轉機,把事情透明化,讓人民知道國家解嚴了,沒有什麼祕密不能讓人民知道,否則就是官員打算做壞事了!前台大陳志龍教授認為,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在法治國家大量適用,但在台灣卻沒有。人難免有錯,政府也會犯錯,政府有錯就要認錯,行政有錯就要改,就要撤銷,因為撤銷是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政府有保障人民各種權利的義務與責任,人民應該有的權益不應該無端被剝奪,才是真正人權法治的國家!因而呼籲政府官員應善用《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違法行政處分,莫讓台灣賦稅人權倒退走!
五權憲法是用來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的,若是沒了憲法,那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真的讓人堪慮了!果不其然,國稅局用一張稅單就做到了侵害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了,真是可怕!可是百姓仍是要問,我們民選出來的總統是看不到嗎?不夠英明嗎?還是被國稅局綁架了!是為了國庫的空虛,還是稅收超徵到那裏去了,無法解釋,或任由國稅局擺佈。總之,還是「財政部國稅局踐踏五權憲法」!
身為太極門刑案二審審判長,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溫耀源坦言從太極門案,可以看出政府違反民意,侵害人權,侵害人民的財產權,非常重大。他指出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22號判決認定太極門為氣功武術修行門派,課稅基礎已不存在,是非常好的一個判決,足以讓國稅局認錯;但相關單位後續仍變本加厲,聯合了行政執行署,甚至把太極門位於苗栗的修行聖地予以沒收,他深感在職的司法人員的所作所為跟社會期待有所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