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13 文/莫旺/助理
立委們質詢徹底的是「太極門稅務冤案」,其爭議點也是所得認定問題,國稅局無視於國家司法三審「無罪」、「無欠稅」判決確定,完全漠視人民權利,行政權無限制地擴充,凌駕於司法之上;以隱匿證據、偽造文書、更用廢棄判例欺騙行政法庭法官,誤導法官判決,可憐百姓只有任其宰割,被國稅局查封、拍賣來追稅,百姓將被國稅局鬥空,凍餓於街頭。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5%,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日本一名男子因被關了17年半的冤獄後,法官才發現兇手不是他,在獲判無罪之後,法官還代表司法界當眾向他鞠躬道歉,這對於定罪率幾乎是百分百的日本,的確非常地不光彩的一件事。因為日本在科學辦案方面,有其嚴謹與專業,往往上山下海找尋證據,不遺餘力,所以「冤獄」對日本人來說,是件非常可恥的事。
「人權保障」也是很重要的選項,而這似乎全控在官員手中,尤以司法、稅務二項為甚,希望政府能看到「人權保障」的重要性!國際人權兩公約,經國家元首簽署等同國內法已過十三年了,無法感受到對人權的尊重與提昇。人民沒有感覺到我們的官員在用保護人權,尊重人權的態度依法行政,多是避重就輕、或根本不遵守,難道台灣人權在走回頭路乎?法治國家要使行政步上正軌,需恪守依法行政的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行政權的侵害,因而上述兩項國際人權法,有其神聖之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