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美關稅新情勢 鄭麗君:臺美MOU關稅優惠待遇不變

針對美國關稅政策最新情勢,包括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定,以及川普政府公布「122條款」的行政命令等一連串變化,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24)日指出,此裁定無涉232條款,因此臺美投資MOU取得的關稅優惠待遇不會改變,包括汽車零組件、航空器零組件等,同時,未來可能公布的半導體與衍生品,臺灣已爭取到優惠條件包括配額內豁免、配額外最惠國待遇,同樣不變。

鄭麗君率同政院楊珍妮政委、葉俊顯政委兼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李慧芝發言人、財政部莊翠雲部長、經濟部龔明鑫部長、勞動部洪申翰部長、農業部陳駿季部長召開「關稅最新情勢說明記者會」。鄭麗君表示,不論美國關稅政策如何變動,我方都會在已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所爭取到的優惠待遇基礎上,積極與美方溝通,確保臺灣產業的相對優勢及最佳待遇,爭取國家及產業最大利益。

鄭麗君指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月20日的判決,主要是針對美國政府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向全球各國課徵對等關稅,因逾越其法定權限而失效。不過,這個判決無涉「232條款」,因此臺美洽簽的投資MOU,已取得「232條款」下相關關稅的最惠國待遇不會改變,包括已制定稅率的汽車零組件、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等相關優惠待遇,以及即將公布的半導體及衍生品等產業,也已預先取得最惠國待遇。至於「232條款」可能因應判決後新增調查項目,臺美簽署的MOU也有載明,未來若美方有增加232調查項目,雙方也將持續磋商、爭取相關待遇,藉以減緩產業不確定性。

鄭麗君進一步指出,近日美方已開始啟動替代方案,除了「122條款」可能是一個階段性安排,接續各國可能要面對「301條款」的貿易調查,甚至不排除美國是否會援引其他法律途徑,以重建政策工具來達到原定的關稅政策目標。鄭麗君也強調,在歷經兩階段談判,我國已取得兩大優惠,包含在對等關稅取得15%且不疊加的相對優勢,在「232條款」取得最惠待遇,相信此一談判成果,是我方面對下階段美國關稅政策變動,能確保我國產業持續取得相對優勢及最佳待遇的有利基礎。

有關美國總統川普改採1974年貿易法「122條款」對臺灣產業之影響,鄭麗君指出,依據相關智庫分析,在排除232項目情境底下,美方依據「122條款」對全球新課徵「15%+MFN」稅率後,相較2024年對等關稅實施之前,對我國出口金額、產值、GDP、工業就業人數的影響皆為負數,會帶來部分衝擊。雖相較原先「20%+MFN」已有所改善,不過確實不如ART所爭取到「15%且不疊加」的待遇。

鄭麗君認為,臺美洽簽的ART和投資MOU已是最佳待遇,而面對現在新的情勢變化,投資MOU的最惠國待遇基本上不受影響,不過針對ART,我方政府會在既有優惠待遇基礎上,積極與美方展開溝通聯繫,確保美方在後續政策變動當中,依然讓臺灣產業享有相對優勢及最佳待遇,這是政府近期會積極展開努力的目標。【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