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針對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其有衝擊退撫基金財務等5大窒礙難行之處,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根據114年1月7日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6次會議決議通過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案,未來警消任職滿15年退休者,所得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1年年資,替代率增給1.75%,最高增至36年80%。
行政院今(1)日召開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卓榮泰會後指出,此項修法將大幅增加政府財政歲出、破壞退休撫卹制度之公平性,更衝擊退撫基金財務,影響現職及退休人員權益,以及影響機關人事遷調及勤(業)務推動,大幅增加各級政府行政成本及作業負擔;且納入未適用該條例之移民與空勤人員,卻漏未配合修正相關規定。經研議後顯有窒礙難行之處,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院長強調,考量警消人員工作辛苦及勤務特性,行政院已提升現職警消人員待遇及照護。希望透過本次提出的覆議的目的,讓立法院再次審議法案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復公民社會與各界的訴求。【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