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公告碳費徵收費率 明年1/1起生效

因應全球淨零轉型趨勢,環境部日前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決議之費率建議,制定碳費費率並完成相關法制作業程序,於113年10月21日正式宣告「碳費徵收費率」,其中一般費率為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A每公噸為50元以及優惠費率B每公噸100元,將自明(114)年1月1日生效實施。

本次公告「碳費徵收費率」分為三大類,包括:一般費率(3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優惠費率A(5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須符合「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公告附表一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規定)、優惠費率B(100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須符合「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公告附表二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規定)。

環境部說明,我國於113年8月29日訂定碳費三項子法,正式宣告邁入碳定價時代,而各界關心的「碳費徵收費率」也完成公告,依據「碳費收費辦法」的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在115年5月時,就要依114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交碳費。

環境部強調,碳費徵收是以減量為出發點,徵收對象如果提出自主減量計畫達到減量指定目標者,可申請核定優惠費率,為協助徵收對象順利銜接碳費制度,環境部將辦理自主減量計畫研擬說明會,同時經濟部也將啟動相關輔導機制,提供產業專業技術諮詢及輔導,協助產業申請自主減量計畫,爭取適用優惠費率。相關公告詳細內容,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https://enews.moenv.gov.tw/),或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下載。另為方便各界查詢碳費制度相關資訊,氣候變遷署網站也設有「碳費專區」(網址:https://gov.tw/cZC)。【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