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國家安全處在5月28日及29日引用依《基本法》23條所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簡稱《國安條例》),以「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之罪嫌,拘捕人權律師鄒幸彤、其母親、以及五位民運人士共七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提出立即釋放七人,並停止打壓悼念六四的活動。
司改會指出,鄒幸彤大律師等七人被港府認定在Facebook專頁「小彤群抽會」發布六四相關資訊,涉嫌違反《國安條例》第24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然而,「小彤群抽會」僅是單純分享「參與六四晚會」、「訪問天安門母親」等圖文,未提「平反六四」的口號,也沒有號召人們參加六四集會或自發紀念六四。不應構成意圖引起人們對中國或港府產生憎恨或藐視的「煽動意圖罪」,而面臨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本案如果被認定有「勾結境外勢力」者(包含台灣),徒刑上限可能升高至10年。
對此,司改會提出3項訴求,香港政府應立即釋放七人,停止打壓悼念六四的活動。香港政府應全盤修正《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有違人權之處。台灣社會及政府應持續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空間。並且呼籲港府應立即釋放鄒幸彤等七人,並撤回本案之追訴。尤其港府應即刻釋放鄒幸彤,停止對鄒幸彤的長年騷擾與任意剝奪人身及言論自由。此外,除了停止對本案當事人的無理拘捕之外,港府應停止恫嚇自己的人民,終止箝制人們紀念六四的言論與集會自由。
本案只是在網路上紀念六四之言論都可能被入罪,且刑度高達7至10年,對任何人,尤其是台灣人和在台港人,皆是嚴重的威脅。這是繼2020年6月30日港版《國安法》創設第37條和38條的境外效力之後,港府又在《國安條例》增添對境內外國人、境外香港人皆一網打盡跨境鎮壓利器。
即便如此,台灣仍應持續支持香港的自由民主。尤其今年適逢台灣318十週年,也同時是香港雨傘運動十週年、香港反送中運動五週年,當時台灣與香港兩個民主運動活躍地交流,互相在道義上與行動上給予彼此支持與砥勵。在近期青鳥行動中,即便是深受威脅的在台港人也沒有缺席,除了個人或結伴前往支持的港人之外,許多香港相關公民團體,也都以各自的方式支持青鳥行動。民間團體期待台灣政府以及社會大眾持續提供香港最堅實的道義支持,民主運動是個漫長的馬拉松,唯有持續不斷、細水長流,才有機會脫離威權。
六四紀念日即將到來,邀請大家到自由廣場紀念,以行動撐香港,以及世界上所有堅守信念、捍衛自由的人權行動者!
【六四三十五週年晚會-追求民主,無畏無懼。Ideals are bullet-proof】
日期|2024年6月4日
時間|18:40
地點|中正紀念堂民主大道
聲明聯絡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黃律師 grace.huang@jrf.org.tw
【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