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

法國國會3日通過一項禁止對兒童實施體罰的法案,使法國成為全世界第56個通過相關禁令的國家,正式立法禁止父母用體罰管教孩子,包括羞辱性言語和打屁股等處罰。
這項法令日後也會寫入民法,在新婚夫妻的結婚誓詞中,加上不會對小孩施以身體或心理暴力的承諾。雖然法國的刑法明文規定禁止對孩童使用暴力,但19世紀制定的民法中,關於行使親權定義的附帶條例,是容許父母有權管教小孩。
根據法國童年基金會(France's ChildhoodFoundation)的調查統計,有85%的法國父母曾體罰過自己的小孩,顯示暴力管教的情形仍相當普遍。而經歷過「體罰教育」的孩子,將來很可能會複製父母的行為,以暴力模式去教導自己的後代。
這項法令的支持者認為,用不適當的體罰方式導正錯誤,孩子不見得會知道真正受罰的原因,同時也會損害親子關係。雖然這項新法律對於體罰孩子的父母目前尚無訂出具體的罰則,但提出這項法案的國會議員博帝(Maud Petit)表示,此法主要目的是希望通過立法來鼓勵社會改變教養方式,同時讓家長重新思考如何與孩子相處,在愛的教育與鐵的紀律之間取得平衡。【記者 張欣然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