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4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對女助理性騷擾長達2年,司法院職務法庭原判處陳免除法官職務,陳辦理退休後提再審,改輕判罰款1年月俸約200萬元,但引發爭議,監察院又提再審,今(14)天職務法庭判決將陳免除法官職務。
自2012年底,已婚的陳鴻斌在辦公室以祈禱或感動為由,多次要求陳姓助理與他握手或擁抱,礙於工作及長官身分,陳姓助理未直接拒絕,後來陳法官更進一步私約助理外出,在車內強吻遭拒。被騷擾2年的助理在臉書抒發心情,其他助理向北高行反應,院方自律委員會調查後,一開始僅以警告處分,民間司改會不滿要求送交評鑑,北高行才將陳送交法官評鑑。
法官評委會依言行不檢、違反法官倫理移送法庭,2016年10月間職務法庭以違反法官法判決免除法官職務,改任其他職務。陳不服提再審,竟改處罰款法官一年薪水約200萬元,引發爭議,經監察院提再審後改判免職。
司法院事後發起「司法#MeToo」活動,要提升司法人員性平意識。【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