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發120億給地方 賴清德:無關選舉

政院長賴清德下鄉走訪全台各縣市時,從座談會聽取民意了解各地方政府,因而得知不管各地縣市或鄉鎮市公所,皆存在一些緊急的地方難題待處理,因此, 農曆年後中央陸續發放分給地方政府,各縣市政府5億元及鄉鎮公所1000萬「特別統籌分配稅款」。

賴清德出席立院接受備詢及媒體採訪時解釋,政院核發給地方縣市政府共計100億,鄉鎮市公所共計20億,總計120億是為支應地方緊急及重大事項所需辦理,跟選舉沒有關係,撥補對象並沒有區分藍、綠。主要是因為去(2017)年政府稅收有盈餘,年稅收超徵近105億元,再加上沒有用到的天然災害金額,使中央統籌分配款增加,因而行政院有剩餘經費挪給地方政府使用。

賴清德表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是有其特定規定,須符合平等原則,而中央本意是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問題的立場,行政院將剩餘經費挪給地方使用,實屬是一件好事情。【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